不需要任何經濟學學位,大家都能意識到澳洲的房價相當昂貴。 隨著越來越多的澳洲家庭擁有自己房子的夢想變得越來越遙遠,也許還有另一種選擇?
近日,澳洲一則新聞令大家議論紛紛。事情是這樣的:
華人老伯在澳洲辛苦打拼幾十年,在雪梨擁有一套房產。2007年,老伯回國之後就再也沒回來過了。房屋年久失修,已相當陳舊。
然而就在近日,房子裡卻突然出現一位年輕人,自稱是位銀行家。可他既不是老伯的親戚,更不認識老伯,卻宣稱要合法佔領這處價值不菲的房產。
當鄰居瞠目結舌,極力阻撓之時,小夥子非常肯定自己的做法是合理的,是所謂的「逆權侵佔」。
爭議的結局我們姑且不管,當大眾關注這則新聞之時,相信有人擔憂,有人費解,甚至還有人不禁有了「非分之想」。
作為新聞,不管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都應當給大眾積極向上的引導。
這裡,iLawyer高夢佩將從專業的法律角度給大家詳細解釋事件中小夥子為何會有這樣的「非分之想」。
逆權侵佔是指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非業主持續佔用他人房產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後,該佔用者可以成為該房產的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
其實逆權侵佔可以追溯到古羅馬的法律,當時法律規定如果有人拾獲別人遺下的物品,兩年後若無人認領,拾獲的人便可成為合法的物主 。
後來這條法律又延伸到土地和房屋的擁有權,於是便有了所謂的逆權侵佔。
這條法律最早的精神是希望能夠有效的利用「無主的房產(房主消失也無繼承人)」,以確保後人能夠繼續使用土地。
為了成功進行逆權侵佔,澳洲的不同地區對於非業主持續佔有的法定時限是有所區別的:
(例外:在北領地,首都地區, 該法律被明文禁止。)
除了要滿足法定時限,佔有者還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但是,看看這位澳洲小哥的做法,以及輿論的壓力,逆權侵佔其實不是那麼容易。
iLawyer高夢佩問:如果要以澳洲「逆權侵佔」的法律來評判南海爭端,你覺得結果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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