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事情會就此過去,最近因為嫖娼被捕的英國駐香港總領館僱員鄭文杰又跳出來作妖了。
上次警方沒有公布他嫖娼的視頻,這次鄭文杰算是求錘得錘了!
警方公布出來的視頻顯示,鄭文杰先後於7月23日、7月31日、8月8日三次進入深圳某會所,平均每次逗留時間在3小時左右。
可以說,路徑和行為之嫻熟,完全就是個常客。
在被捕後,深圳警方告知他擁有告知家屬的權利。
鄭文杰自己放棄了,因為自己也知道自己做的是醜事,覺得不好意思宣揚,對於嫖娼感到愧疚和自責。
鄭文杰與警方對話:
警方:公安機關在決定拘留你的時候,我們已經告知你有權利通知家裡人和律師,為什麼你當時會拒絕通知你家裡人,請解釋一下原因。
鄭文杰:因為覺得這件事很丟臉,就不太好意思告訴家裡人知道這件事,所以就選擇不通知家裡人。
警方:你對你的違法行為有什麼看法?你可以講一下。
鄭文杰:好丟臉啦,好羞愧啦,因為周圍認識的朋友都想不到我會做這個事情,我都沒臉去見我的女朋友、我的家裡人。其實是一個很內疚很自責的事。
我對這件事深感愧疚、自責,我決意改過,不會再犯,所以我唯一的心願就是儘早回去見我的父母和見我的女朋友。
據媒體早前報導,今年8月,人在內地的鄭文杰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鄭文杰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各項合法權益依法得到保障,不存在刑訊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