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早間節目中,鎮江供電公司運維檢修部主任桑雷進行了回覆:
桑雷:按照國家標準《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程》的要求,跟建築物之間水平距離是5米,就是不小於5米符合要求的。趙先生反映之後我們也非常重視,派了專業的人員到現場進行測量,他家的房屋分兩種:一種是副房放一些生產器材的,還有一種是居住人的主房屋。副房距離我們導線的距離測量下來是13,住人的房屋距離導線是21米。根據剛才介紹的國家標準,不小於5米的要求,這個距離是完全符合要求的。這個線路是2004年規劃的,2005年建設投運的,應該說已經運行了15年了,當初我們建設的時候是有環境評價報告的,當然也是符合要求,規劃局才會規劃建設。
桑主任說,《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程》上規定:線路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的水平距離是5米。經過現場測量,邊導線距離趙先生家的房屋滿足安全距離要求。但是趙先生對此還是存在疑問,認為高壓線存在輻射危害,他要求對運行線路進行輻射測試,出具環評報告。9月9日下午,供電公司請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到現場測試,1個月之後出具環評報告。
10月10日,記者再次聯繫到鎮江供電公司運維檢修部主任桑雷:
桑雷:所有指標都是符合要求的,工頻電場磁場,我們測的就是國標上要求的幾個現場對環境影響的幾個數據。
記者:都是在國家標準的範圍裡面的是吧?
桑雷:是遠遠的符合國家的標準。這個線路我們建設的時候都是做了環境評價的,都是符合要求的。
隨後,供電公司給記者查看了一份電磁環境測試報告,報告上顯示相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