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路域環境整治成果,深入推進「四城同創」,不斷提升城鄉人居環境,連日來,鎮雄路政大隊結合部門職責開展專項行動,對轄區鎮鳳、鎮威、威鳳、鎮畢、鎮赫五條二級公路沿線的非法廣告橫幅、標誌牌等進行集中清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的其他標誌。違反本條規定,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的其他標誌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並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拆除,有關費用由設置者負擔。
清除公路附屬設施上的廣告條幅此次行動主要針對擅自在公路用地範圍內非法設置的廣告橫幅、標誌牌以及在公路邊坡擋土牆上肆意張貼、噴塗的廣告。該類行為,不僅違法,而且嚴重影響路容路貌,有損城市形象,雜亂無章的廣告牌還會干擾駕駛人員的行車視線,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截止3月27日,共清理各類非法設置的廣告橫幅、標誌牌50餘處,進一步提升公路路容路貌,淨化了公路路域環境,給廣大人民群眾營造了舒美整潔的交通環境。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持續開展。該大隊將進一步加大巡查、宣傳力度,拓寬舉報渠道,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清除,不斷強化對非公路標誌、標牌的監管。
清除公路附屬設施上的廣告條幅來源|鎮雄新聞網
編輯|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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