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日本大批行業業務量縮減,有長期定居打算的部分在日華人開始籌備回國。
・自喪失國民年金資格之日(離開日本的次日)起,可在2年之內申請年金退還
點擊文末左下方「閱讀原文」,可下載年金退還申請書。
2、 護照複印件(可確認姓名、出生日期、國籍、籤名、居留資格的頁面)
3、可確認在日本國內無固定住所的資料(如住民票的除票複印件等)
*如果回國前如向居住地的政府部門提交遷出申報,則不需要提交此項資料
4、可確認「銀行名」、「分行名」、「分行地址」、「帳戶號碼」以及「申請者本人的帳號名義」 的材料(銀行出具的證明,或「銀行帳號證明印章」一欄中蓋有銀行印章的證明)
5、國民年金手冊、或基礎年金號碼通知書等其他可確認年金號碼的資料。
如在日本國內提交申請書,需要在住民票的遷出(預定)日以後向日本年金機構提交申請書。
將上述資料郵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人:Japan Pension Service
地址:3-5-24, Takaido-nishi, Suginami-Ku, Tokyo 168-8505 JAPAN
東京都杉並區高井戸西3丁目5番24號 日本年金機構(外國業務グループ)
如果最後繳納保險費的月份在2020年度,可領取的金額如下表。
申請手續完成後,退還的年金可轉換為美元,匯款到指定金融機構的帳戶上。
編後語
儘管日本政策規定20-60歲的人(包括外國人)必須繳納國民年金,但仍有很多無長期定居計劃的外國人選擇不加入年金,以避免定期繳費和申請退還等麻煩。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加入年金後,如未定期繳納年金,政府會發出「督促狀」,期間滯納的年金按利率14.5%計算。如果收到「督促狀」後仍未繳納,可能被強制執行,沒收財物充當滯納金額。每年這種強制執行大約有14000件以上。因此,無長期定居日本計劃的華人可以選擇不加入年金;但如果已經加入年金,為了規避相關風險,需要按時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