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打開本文,說明朋友你對年金一事若有所思,希望暫且放下「年金沒用」「別人沒繳也沒事」的成見,騰出些容量,多了解些信息。對全面了解一個事物有益無害,從而給人生規劃做出相對準確度更高的判斷。
就跟知道了下個月梅雨季,備上雨傘雨衣雨鞋等雨具,或甘願選擇淋雨而不備雨具一樣,只要不是被沒料到的風雨給淋得措手不及就成。
日本年金機構於3月25日,明確了其新年度方針。
※年度按日本財政年度,每年4月1日為起始日。
日本政府對於向未繳納年金者,徵收滯納保險費,這幾年來的手段措施愈發嚴厲。
對於許多未繳納年金的華人朋友來說,至今為止,通過添加撫養人來降低收入所得金額,從而避免成為強制徵收對象的途徑,明年起條件將變得更為苛刻。收入所得350萬→300萬,一般情況下,至少得再添加1名以上的撫養人才行。
強制徵收並非從一開始就用「強」,
它有一套由軟到硬的順序。
最開始是勸告繳納。
沒有回應的話,
將會收到這樣一張特別催告狀。
收到後置之不理的話,
下一步將會收到最終催告狀。
之後將會是督促狀。
最後的機會沒有把握好的話,
就是強制徵收通知的登場了。
按照通知期限,從工資到家中財產都有可能成為被強制徵收的內容。然後公家拍賣,拍賣所得金額作為補交金及罰款。
看到這兒,或者有讀者要問了,和這篇去年的推送文一模一樣呀《未繳年金的華人朋友注意了!2017年強制徵收對象標準,你在其中嗎》。
是噠,不過,更多模糊部分被明確化了!不用道聽途說的瞎猜測「他們憑什麼查我?怎麼查得到?」了。
●對未繳納年金的人,年金機構可依照《國稅徴収法》,向你所在的市町村要求提供你的收入所得信息。
●督促狀發出後沒有回覆的話,可以通過調查銀行帳戶存款額等手段來確認你的財產狀況,由此羈押資產來抵債。
去年一年截止到11月末,日本年金機構總共施行了7334件財產羈押。
我們身邊有不少未繳納國民年金的華人,尤以非正規公司正社員身份的人居多。這個數字不少,以至於令一部分人在判斷繳或不繳時,「那麼多不繳的,出事兒大家頂著,不差我一個不繳的」成為一條關鍵參考信息。
根據去年末的統計:2014年度的國民年金繳納率為71.5%。正社員加入的厚生保險體系已決定了每月從工資裡自動繳納保費,因此未繳納的29.5%人群中的絕大多數為自營業者、學生等。所以,當你想參考下周圍人怎麼做時,也要適當考慮到他們的就業屬性以及由此帶來的立場觀念。
有耐心的同學,請花幾分鐘閱讀此文《簡易講解:厚生年金與國民年金》屬於自己的福利權益,要學會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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