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倆日,中信銀行處在風口浪尖上。
起因
5月6日下午池子發文表示:池子與笑果文化存在合同糾紛,而笑果文化寄給池子的案件材料中,池子發現了自己在中信銀行的個人帳戶明細。按照法律,個人帳戶交易明細是重要個人隱私,銀行無權將個人帳戶明細交給第三方。之後池子便詢問中信銀行,而銀行卻說是為了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這本是一個雙方的問題,不知中信銀行為何插上一腳。還說了這麼令人可笑、違背原則與法律的話。
中信銀行為何幫笑果文化,難道是有何秘密?
還有更令人大跌眼鏡的事:5月7日凌晨,中信銀行發了份致歉信。
信中主要意思如下:
「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
「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
「我行個別機構在制度執行上不到位。」
「我行已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對此網友評論一針見血。
銀行員工熟知規定,遇到此類情況。只可能拒絕,不可能擅自做主,除非得到上級同意。
我們不禁要問員工真未嚴格按規定辦理嗎?
一個銀行最基本的是信譽。中信銀行的做法如何能讓全國人民信服?
我想中信銀行不僅僅要為王先生道歉,也要為全國人民道歉。違規違法也不是撤職、道歉就能解決的。
如果道歉有用,那要法律幹什麼?
中性銀行,你該準備下一套說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