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查酒駕不查計程車。你錯了,計程車多啥?敢酒後開車,交警根本不會慣著他。
清明節小長假期間,龍潭交管大隊荒山中隊在夜間集中打酒駕行動中,查獲一名酒駕計程車司機。
4月2日夜間,在江密峰鎮朝鮮族小學路口處,龍潭交管大隊荒山中隊檢查過往車輛。
大約在19時45分許,一輛黑色計程車磨磨蹭蹭地開了過來。民警將其叫停,但司機卻遲遲不肯搖下車窗玻璃。
在交警勒令下,車窗終於搖下去了。交警說,當車窗搖下後,一股濃濃酒氣撲面而來。
民警隨即示意駕駛人接受酒精檢測。呼吸式酒精檢查儀放在駕駛人嘴邊,計程車司機就是使不上勁吹。「你不配合,我們就要對你進行強制驗血檢測。」民警說。
扈某接受酒精檢測
聽交警這麼一說,駕駛人鼓起了腮幫子吹了起來。「61mg/100ml ,超過了酒駕標準20 mg/100ml。」民警說。
經查,這輛計程車駕駛人扈某,今年36歲,駕齡10年,車輛隸屬江密峰鎮凱鵬計程車隊。據其交代,當天下午,親屬請客吃飯,他陪著客人喝了兩瓶啤酒。
扈某明知喝酒不能開車,卻心存僥倖,認為在江密峰鎮這樣偏僻的地方,不會有夜查的交警。
依據最新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警對扈某處以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對計程車駕駛人酒駕行為
警方進入嚴打期
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副支隊長朱兆成說,如果計程車一旦因酒駕引發交通事故,將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從現在開始,我市交警要徹查夜班計程車駕駛人的酒駕行為,對酒駕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