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主有話想說:本周日(6月21日)是加拿大的全國原住民日(英文:National Aboriginal Day;法文:Journée nationale des Autochtones)。1996年,時任加拿大總督羅密歐·勒布朗(Roméo LeBlanc)為慶祝加拿大原住民文化,以及紀念原住民為加拿大的建設和作出的貢獻,選取了對原住民非常重要的夏至日6月21日為「全國原住民日」。作為加拿大移民族裔中佔重要部分的華裔,對原住民有多少了解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加拿大憲法的第一部分叫「加拿大自由和權利憲章」,一共34條。憲章後緊跟的第35條則是關於原住民的權利。2019年11月卑詩議會更是全票通過法案,該法案要求省政府使其政策和法律與《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的目標保持一致。「原住民」是一個很寬泛的說法,其英語要來的具體細緻,可以對映Indigenous, Aboriginal以及First Nations等詞,今天就來聊聊原住民,以增進華裔移民對原住民事務的了解。
憲法35條有四款:
1.特此承認並確認加拿大原住民的現有原住民和條約權利;
2.在該法中,「加拿大原住民」包括加拿大的印第安,因紐特人和梅蒂斯人;
3.為了更加明確,第(1)款中的「條約權」包括現在通過土地協議而存在的或可能獲得的權利;
4.儘管本法有其他規定,但第一款所指的原住民以及條約權利的保護均為男女平等。
根據憲法定義來統計,加拿大有160萬的原住民,其中梅蒂斯人約59萬,因紐特人約六萬五,而第一民族有近一百萬人。他們分屬600多個民族。其中六成的民族跟加拿大籤署了總共70個條約。這些合約涵蓋了加拿大近千萬平方公裡的半壁江山。而卑詩省,除了溫哥華島的少數地區,尚是一片空白。
前司法部長王州迪女士撰寫的「原住民治理工具」一書
空白不是因為卑詩沒有原住民,恰恰相反,根據2014年出版,由前司法部長王州迪女士撰寫的《原住民治理工具》(British Columbia Assembly of First Nations Governance Toolkit: A Guide to Nation Building)一書,「卑詩省的條約談判可以說是加拿大有史以來最複雜的談判,也是世界上有史以來涉及原住民的最複雜的條約談判。」(54頁)。截止到2014年10月,卑詩協議委員會(BCTC)接收了58個不同原住民民族提交的協議談判意向書。
懸而未決的事情終究還是要解決。早在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它包括涵蓋所有方面的46項的人權。《宣言》強調原住民享有有尊嚴的生活,維護和加強土著機構,文化和傳統以及追求與原住民的需求和願望相稱的自決發展的權利。此宣言已被包括加拿大政府在內的148個國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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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mmy
責編|林伯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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