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漢市民孫先生反映,10月15日他在武漢大學口腔醫院古田門診部拔了牙 ,回家以後認為醫生給他拔錯了,於是找醫院協商,在和院方交涉中,卻發現醫生居然纂改了手術知情通知書上的手術部位,孫先生認為,涉事醫生違反了醫療規範。這究竟是真是假呢?
孫先生介紹,10月份的時候,他感覺牙齒的左上部位有些疼痛,於是去武漢大學口腔醫院古田門診部拔牙,醫生看過之後,表示孫先生疼痛的是一顆多生牙,需要拔掉,另外,還有一顆智齒也需要拔。
隨後,孫先生在醫院拍了X光片,從拍的X光片來看,這顆多生牙長在左上位置,智齒長在左下靠後位置。醫生建議孫先生拔掉這兩顆牙。拔牙後,孫先生沒有多想便回去了。幾天後,孫先生在家照鏡子,發現不對。
孫先生認為,礙事的牙齒沒被拔掉,反倒別的牙齒被拔掉了,於是趕緊又跑去找當初給他拔牙的醫生。
對於醫生這樣的處理方案,孫先生並不滿意。於是向武漢市礄口區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了投訴,隨後該委醫患雙方進行了調解。就在調解時,孫先生發現,醫生提供給衛調委的門診手術知情同意書與他當時籤署的門診手術知情同意書,擬行手術名稱的部位不一致。
記者陪同孫先生一同來到了位於古田四路的武漢大學口腔醫院古田門診部 ,經過武漢大學口腔醫院本部聯繫,採訪到了給孫先生做手術的醫生。她介紹,孫先生的拔牙手術並沒有做錯。
採訪中,鄒醫生承認,確實改動了手術知情同意書的擬行手術名稱的內容。
根據2010年國家衛生部頒布的《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第二十三條手術同意書是指手術前,經主治醫師向患者告知擬行手術的相關情況,並由患者籤署是否同意手術的醫學文書,屬於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第七條中就明確規定,病曆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保留原記錄清楚、可辨,並註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籤名。不得採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對此鄒醫生表示,自己確實欠缺經驗。
礄口區衛生健康局醫政科負責人表示,按照《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的要求,武漢大學口腔醫院古田門診部的做法違反了規定。
礄口區衛生健康局表示,將組織人員對此事進行調查,等核實情況後,將對違規的醫生個人和門診部進行相應的行政處分。
來源:湖北經視《經視直播》
記者:史磊 魯鑫
編輯:湯巧霞 | 主編:陳實
編審:湘毅 | 監製:李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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