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晚23時許, 嵩縣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三名男子正在該村捕捉野生壁虎,目前已捕捉幾十隻。接警後,大坪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達現場後,發現兩名男子頭戴專用燈具正在捕捉壁虎,見民警趕到,車上司機匆忙駕車逃跑,另外兩名男子被當即抓獲。
經訊問,其中一名男子叫李某,焦作市沁陽人。據李某供述,他和另外兩名男子系同鄉,三人於7月18日上午駕車到嵩縣大坪鄉,當晚捕捉壁虎約3公斤左右。根據嫌疑人供述,現在壁虎每公斤售價60元左右,屬於較為珍貴野生保護動物之一。
經了解,壁虎屬於「三有」野生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我國刑法規定,私自捕捉20隻以上野生壁虎,已構成犯罪,50隻以上的屬於重大刑事案件,100隻以上屬於特大刑事案件。
因此,李某等人已涉嫌非法狩獵犯罪。7月20日,大坪派出所依法對李某採取刑事拘留,另一同案犯因患有嚴重疾病辦理了取保候審。目前,案件還在辦理中。
點一個「在看」,再轉發!
讓更多洛陽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