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節前夕,四川南充營山縣某村發生一起慘劇,兩孫女被奶奶推拉進糞坑溺亡,之後奶奶準備跳水自殺被人施救,並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發生奶奶患精神分裂症,被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8月24日,檢方指控徐某犯故意殺人罪。
家人向檢方提交了一份「諒解書」,希望從輕處罰,本案目前尚未判決。
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奶奶殺死兩孫子只是因為自己得了癌症,家人不願意治療,而且覺得家人在自己飯菜裡下毒,想毒害自己,從而萌生了自殺的念頭。
但為了讓家人後悔,自殺前將兩個孫女害死,最終釀成了這起悲劇。
這是一種典型的被害妄想症,總認為別人會加害自己,但自己又同時成為傷害弱小無辜的兇手,怕被害卻害人,這真是矛盾的邏輯。
在很多報復傷人案中,因為弱勢群體沒有反抗的力量,往往成為最終犧牲品,這是人性的悲哀,也是社會的陰暗面。
無論教育還是法律,都應該從保障弱小出發,給予以弱小更多更好的保護,這樣才能儘量減少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