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想登陸到美麗的楓葉國,那麼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獲得加拿大的身份呢?根據加拿大綠卡申請條件,申請人的居住地已經被約束了嗎?本文就針對加拿大綠卡條件做一個拓展介紹。
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須在每5年之中於加拿大至少生活2年以上否則就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因陪同一位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而在加拿大國外停留的時間被認為是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
一位永久居民擁有許多與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責任與義務,其中包括為任何企業以及政府和省級政府工作的權利。最主要的差別是永久居民不能投票參與加拿大的選舉,也不能競選公職或是擁有加拿大護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生活三年之後申請加拿大國籍,但是這不一定是必要的條件。
由於永久居民卡只能在加拿大發行,因此需要一種一次性旅行證件,而且能從國外的加拿大大使館獲得,以便提供給那些想要返回加拿大但是沒有永久居民卡的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卡有效期為5年,到期後可以提出申請並證明申請者自身已在加拿大生活了足夠的時間或者滿足了居住要求則可以獲得更新。
此外,如果在申請省提名的過程中,申請人與省移民局籤訂了某種協議,或者籤署了某種國定格式的陳述來表達自己居住在該省的意願,那麼一定要看清楚,在這個協議或者陳述裡是否對違約責任。如果違反居住條件所承擔的責任有明確的界定,一旦有了明確的界定說要取消永居身份,那麼省移民局就可以藉此取消身份了.
在過去兩三年,政府都在持續放寬加拿大綠卡條件,就目前情況而言,是通過技術類移民申請加拿大綠卡條件外籍人士的大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