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如皋生態環境 發了一則消息(查「元兇」堵漏洞|如皋:四赴現場調處河道汙染案),該消息報導了該局追根溯源解決磨頭一起河道汙染案的經過。
汙染源頭找到了,問題也解決了,這一切都很好。
這則消息裡面的兩處雙引號讓我有點費解,不明白他們想表達什麼。
小學語文老師告訴我,在這樣的語境之下雙引號通常表示否定。
我不知道當初是哪家自媒體熱心如何「宣傳」了汙染問題讓周圍群眾「激動」,作為一個關心環保事業的自媒體,看到官方這樣的表述,我們有點兔死狐悲的感受。
在我看來,這裡加雙引號一種態度的傳遞:明明事實和你說的有出入,你還瞎BB,影響我們單位的形象。
我們有必要先來弄清楚幾件相關事實。
第一,該河道是否被汙染。根據該報導,該河道被汙染屬實。
第二,周圍群眾的的「激動」是因為自媒體的「宣傳」還是因為河道被汙染?這個問題不難回答,現在民智已開,群眾不是傻子,如果不是汙染在先,誰有這個本事蠱惑眾人?
搞清楚這兩件事實,我們再來看那兩個雙引號。環保的重要性,不需要多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保護環境,防止汙染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
所以在汙染出現後,自媒體予以關注,這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周圍的群眾「激動」也沒有問題,家旁邊的河道被汙染了,難道你還能心平氣和?如果有問題,大概是對汙染源的判斷和最終的調查結果有出入。
這有必要區分該出入的程度和性質。究竟是基本事實有出入,還是具體細節有出入?這種出入究竟是存心捏造,還是非專業人士的認知偏差?
具體到我們眼前的例子。基本事實沒有出入,河道確實被汙染了。汙染的來源判斷不準確,這應該屬於非專業人士的認識偏差,理由有二:
其一,生態環境局專業人士當時趕到現場進行了一系列專業檢查後也沒能發現汙染源,這說明該問題的認知具有複雜性,不應苛求普通人能夠準備判斷。
其二,眾人懷疑的汙染源頭——某勞保企業在環保問題上不是沒有瑕疵。生態環境局的報導中明確了「邀請兩位環保專家,對某勞保有限公司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能力提升」,如果該企業在環保問題上沒有瑕疵,提升啥?
既然是這樣子,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執法機關的官方微信公眾號,關於汙染現場周邊的群眾和關心環境問題的自媒體的表達使用了兩個雙引號,似乎有點苛刻。
我絮絮叨叨說這麼多,是為了表達兩個意思:
1、保護環境,打擊汙染。在這個問題上,廣大群眾(包括自媒體)和執法機關的立場是一致的,大家站在一條戰線上,不妨彼此多一點寬容、理解,少用一些傷感情的雙引號。
2、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執法機關的形象是幹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