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求賺錢商機,河南男子劉某(化名)竟在朋友圈販賣「三無性藥」,還含國家明令保健品禁止添加的成分……
2018年9月,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人民檢察院以劉某等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劉某以其銷售價款的三倍數額支付賠償金280餘萬元。
2017年上半年,劉某在參加展銷會時看到一張銷售各類口服「性藥」的廣告宣傳單,正常市場價幾十元到上百元一粒的「性藥」居然只要幾毛錢。
瞄準「巨大商機」後,劉某聯繫到「批發商」,批發了大量的男性口服「性藥」。起初,劉某開始在某網購平臺銷售這批「性藥」,待該平臺嚴查整治後,劉某放棄了網店,轉戰微信朋友圈,做起了微商。
此後,劉某每天都會通過微信朋友圈發送各類男性口服「性藥」的照片、視頻。浙江諸暨陰某(化名)等人看到了廣告後,多次向劉某批量購買這些「性藥」,之後又通過朋友圈和實體店進行售賣。
2018年1月,劉某被公安機關查獲,辦案人員從劉某的倉庫搜查出各類「性藥」97種,合計40餘萬粒。經核查,劉某共計向陰某在內的全國各地客戶數十人批發銷售,涉案金額達94萬餘元。
據了解,這些「性藥」外包裝上並無藥準字號,其中部分還系小作坊違規生產、灌裝、包裝。涉案97種性保健品經鑑定,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即國家明令保健品禁止添加的成分。
諸暨人民檢察院介紹,劉某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固然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追究刑事責任僅限於被判處自由刑和罰金刑。為了更有效地救濟全國各地消費者被侵害的健康權等合法權益,遏制食藥品安全領域、特別是網絡食藥品領域犯罪的發生,該檢察院就該案提起公益訴訟,追究其民事侵權責任,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2018年11月22日,當地法院判決劉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同時判決支持了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全部訴訟請求,劉某將在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向諸暨市財政局指定帳戶交付賠償金280餘萬元。而針對劉某下線其餘銷售商,諸暨市人民檢察院也已經陸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並獲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持。
而劉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後,2019年1月28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項菁 酈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