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梁先生在社交平臺上認識了一位美女,倆人還約會見面了,原以為能發生點浪漫情事,結果
梁先生是外地人,最近在某社交平臺上通過「附近的人」功能認識一個女孩,對方聲稱是他的老鄉,梁先生瞬間就有了種他鄉遇故知的感覺。
更讓梁先生驚喜的是,女孩兒主動提出要和梁先生見面。感情升溫竟然如此之快,梁先生陷入了欣喜若狂之中.
梁先生告訴記者,見面的地址是這個女孩選的,當時雙方差不多到店裡的時候,她讓我先在外面等一下,旁邊也有一個男的在等,等了五分鐘,女網友才叫我進店裡。
兩人坐下後,點了一些小食和飲料,沒吃幾口,服務員就要求梁先生結帳。看到帳單,梁先生心頭一緊,餐廳裝修並不算奢華,點的餐點也很簡單,竟然要600多塊錢,眼前的帳單好像變成了視力測試表,他已分不清上下左右。
梁先生說,自己從頭到尾連酒水單都沒摸一下,都是被女網友牽著鼻子走,他懷疑自己遇到酒託了,因為自己就點了一份水果盤,兩杯飲料,結果就要收費600多。
她還要開一瓶紅酒,嚇得梁先生立馬拒絕了。最後,雖然心有不甘,但也覺得情況不妙,梁先生還是咬著牙把錢付了。
所謂「酒託」,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費的場所,安排「服務員」與客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為誘餌,誘騙他人消費高價酒水,所謂的「服務員」其實就是「酒託」。
當消費者結帳時發現被「宰」而拒絕付款時,又會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手段,迫使消費者付款。從法律角度看,酒託行為算不算詐騙?
律師何楚甄:涉及金額3000元以上 ,受害人可以尋求法律上的幫助 先報警,如果數額比較小的 ,還沒有涉及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可以先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媒體曝光等行為來幫助他們維權。
針對梁先生的情況,律師建議廣大消費者以此為鑑,理智消費。
真是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酒託培訓處。網際網路讓人們交友的時間成本變少了,但是風險成本卻增加了。色令智昏,小梁啊,你可長點心吧!
清遠廣播電視臺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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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好看的人都這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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