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逐步復工復產
路上的車輛、行人越來越多
當你還在堵車時
有人腳踩「風火輪」「呼嘯」而過
看上去好像真的酷炫又拉風
但!這!真!的!很!危!險!
沒有扶手、沒有座位
只需踩住踏板
平衡後就可以前行
穿梭在非機動車道上看著很瀟灑
但著實讓人捏把汗
近日,交警解放南路大隊巡查時就查獲一名腳踩「風火輪」,在非機動車道內穿行的違法人。4月16日9時許,解放南路大隊交警在解放南路與黑牛城道交口附近駕車巡查過程中,一眼就發現前方一名年輕女子以高於眾人的身姿,騎行著一輛獨輪電動平衡車沿解放南路由北向南行駛,在騎行中,她還不停忽左忽右、時快時慢的穿行在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由於擔心直接對其攔檢容易造成危險,交警只能駕車跟隨其後,最終在鬱江道與九連山路口等紅燈時才將該女子攔停。
據了解,女子姓李,平時覺得平衡車方便,就買了一輛用於代步,「方便是真方便,但是卻忽略了危險!」交警對李某進行了教育,「獨輪電動平衡車並不具備上路行駛的條件,同時這類車安全係數較低,包括平衡性、制動性、危險性等,大部分電動平衡車都缺乏有效制動,這不僅給使用者帶來安全隱患,同時也給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很大的影響。」經過交警耐心解釋後,李某表示以後再也不會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車了。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交警對李某處以20元罰款的處罰。
獨輪平衡車跟旱冰鞋、滑板一樣,不屬於道路交通工具。從安全出發,希望市民不要以這種平衡車作為代步工具上道路行駛,電動平衡車駛入非機動車道或機動車道,都屬於違法行為。
但可以作為娛樂工具,在封閉小區或不對外公開的場所、廣場、公園等非道路上娛樂使用。
編輯 | 馬瑞
來源 | 津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