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周的娛樂圈熱鬧非凡,榨菜姐姐在一旁默默吃瓜差點沒被撐死,吃太多了。
隨後,陳喬恩酒駕的負面新聞今天被送上了熱搜。而喬恩同志也及時認錯,做了一個idol應該做的事。
此前,有報導稱臺灣酒駕懲罰號稱「全球最嚴」,幾乎達到「沾酒別上路,上路必被罰」的標準。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達0.05%)以上便構成公共危險罪。有酒駕行為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從嚴處罰。
其實,臺灣酒駕懲罰真的不是最嚴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對酒後開車的普通處罰是罰款、罰掃大街等,若罰後照喝不誤,便去參觀城內的停屍房,讓他們看車禍中死亡者的解剖過程。
而土耳其發現酒後開車的司機,會將其強行裝上警車拉到郊外20公裡的地方,然後令其徒步回城。
在日本,當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時要判兩年以下勞役,罰款5萬日元,吊銷駕駛執照,同時追究向駕駛員供酒者的責任。
如果醉酒開車兩次以上就要處六個月的徒刑,違章者被關在特殊的監獄裡,盤腿靜坐反思,檢討自己的錯誤。
英國酗酒開車的初犯駕駛員,吊銷駕照1年.
在10年內重犯者吊銷駕照3年,外加1000英鎊罰款;在10年內若3次被判酒後駕車罪名成立,法院將對他的屢教不改判吊銷駕駛證109年;酒後發生事故者將終身不能再開車,經濟上還將受到重罰。
馬來西亞把酒後開車者同他的妻子一起拘留,並令其妻子徹夜「教育」丈夫。
立陶宛作為醉駕處罰的一種手段,警方會對被拘留過的醉駕者發放以字母「O」開頭的特殊牌號。遇到帶這種號牌的汽車,行人會「敬而遠之」,警察也嚴加監督。
波蘭警方抓到醉酒司機之後,會把他們的姓名、年齡、所駕車型號和牌照、被扣地點和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外加司機近照,一一上傳至警方專設的網站,再發給全國各大報刊,在指定版面曝光。
澳大利亞對醉酒駕駛員,如系初犯,罰款10美元;如系重犯,要處10年有期徒刑。除判刑外,還要把駕駛員的姓名登在報紙上的《酒醉與入獄》大標題下示眾。
我們國內酒駕怎麼罰,大家在考科目一的時候就知道了。很快要過年了,我在過年的時候會再提醒大家一次,別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