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上訴法庭近日做出一個矚目的裁決,指滑鐵盧大學拒收一名腦部損傷殘疾以及成績差至D水平的學生屬於歧視。
上訴法院還裁定,安省人權法庭應決定做出這種情況賠償的最佳方案。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羅奇·朗古皮(Roch Longueepee)是一名兒童時期遭受嚴重性虐待的倖存者,,他於1999年在新斯科舍省獲得了等同高中學歷的文憑。隨後入讀達豪西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普通藝術課程,結果第一年寫作技巧只有52分,連續兩個學期因為成績太差,獲得D級水平成績而被退學(dropped out)。
隨後,醫生診斷出朗古皮患有輕度至中度的顱腦外傷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2013年7月,雄心壯志的朗古皮再次恢復對高等教育的追求,勇敢地申請入讀滑鐵盧大學藝術系。他解釋說,自己的成績差是由於患有先前未被診斷出和無法適應的殘疾。他還提供了推薦信、寫作樣本以及有關參加義工的信息。
滑鐵盧招生辦認為申請人是轉學生,因為他之前已經在達豪西大學入讀,但是,滑鐵盧的大學藝術系最低入學標準65%,而12年級英語則達到70%。而申請人的D級成績相當於55%。
滑鐵盧大學審核後發現朗古皮沒有達到其入學成績標準,在調查他的情況後,校方拒絕了他的入讀申請。
結果,滑鐵盧大學攤上事情了。
朗古皮將滑鐵盧大學告上安省人權法庭,指控滑大歧視殘疾。
安省人權仲裁庭裁決朗古皮敗訴,人權法庭雖然認為滑大的最低成績標準具有歧視性,但認為判原告敗訴,認為學校有義務採用學術標準,並以同情心對待申請者。
原告朗古皮不服,提出上訴,在初次上訴時,地方上訴法院推翻了安省人權法庭的裁決,地方上訴法院裁定,學校過於依賴成績,而不是考慮所有因素。
這次輪到滑鐵盧大學不服,提出上訴,指地方上訴法院沒有適當考慮學校的學術標準。
在安省上訴法庭上,朗古皮指校方僅依靠在他不知道有殘疾前所獲得的不良成績。他還說,招生沒有考慮他的義工工作和推薦人。
上訴法院表示同意,維持地方上訴法院判決,並指責安省人權法庭認為滑大已履行容納原告的職責。上訴法院說,這一判決「顯然是不合理的」。
在2020年12月21日的判決上,上訴法院說:「沒有跡象表明,滑鐵盧大學招生辦已經盡一切努力去了解朗古皮先生的殘障可能會影響他在達爾豪西大學的成績,或者分析他的成績、他的殘障或許有助於證明他在大學獲得成功的能力。」
上訴法院還認為,人權法庭還應該制定相關補救辦法。
對於安省法庭這宗判決,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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