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力 |青年視角,中國立場
距離天津老太擺攤射氣球被判刑一事已經過去好多天了,但縱觀網上輿論,似乎並未熄火的意思,大家還是在吵個不停。
當然,在這篇文章中,我不想討論有關媒體的帶路,因為我知道他們的一貫尿性:每逢這種事件發生, 都是他們的狂歡。
所以今天,我們主要討論三件事:
1 老太被判刑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法的。
根據現行槍枝認定標準,槍口比動能≤0.16焦耳/平方釐米的,為玩具槍;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釐米的,為槍枝。
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枝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枝五支以上的即為「情節嚴重」。
可能有人會拿玩具槍說事,可.根據老太女兒的供圖,四把槍分別是51s,牛頭701,牛頭301和牛頭707。
也許有人會說,所以呢?
對啊,所以呢...
2 槍口比動能≥1.8J/cm2即為槍枝,是否嚴苛?
雖然有不少網友甚至不少警察同志都認為這個標準嚴苛,但我覺得不嚴苛。
眾所周知的是,中國是個管控槍枝嚴格的國家,所以,在中國,治安一般很好,基本不會發生什麼諸如校園槍擊案等惡性事件。
如果嫌棄中國法律過於嚴格,喜歡的人大可以出國去玩。去美國,真槍實彈都沒人管;但在中國,對不起,不行!中國制定的涉槍法律法規有利於維護社會治安穩定,而且已經取得良好效果。此時呼籲放寬標準,怕是別有用心。
哦,對了,有人也許會說,槍能做到的,有很多東西比如菜刀就可以做到。但是,槍枝不比其他,如果有人拿菜刀搶劫你,你可能敢掄起傢伙跟他幹。但如果是槍呢?呵呵,你恐怕就沒那麼大勇氣了。
3 法律量刑是否過嚴?
現在這個案件,由於媒體的摻和,好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臥槽這老娘們真他媽冤」。
的確,在很多人看來,大媽是有一點冤枉,因為她沒有犯罪主觀故意,也沒有造成客觀危害。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他是冰冷的,他一視同仁,只要你觸及法律底線,即為違法。
「不容情」的才是法律,「容情」的法官。法官在量刑可以捎帶上人情味,但法律不能!
別被網絡輿論幹擾了思想,從而成為「烏合之眾」。遇事多加思考,也許,對的錯的都會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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