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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連海事局與大連海關聯合查獲一起35個貨櫃共超重130餘噸的貨櫃嚴重超重事件。這是目前查獲的全國涉案箱數最多,重量最大的一起貨櫃超重案件。
6月4日,大連海事局大窯灣海事處接到大連海關所屬大窯灣海關查驗處通報,海關查驗時發現6個出口貨櫃存在申報重量不準確的情況。大連海事局立即依照法定程序開展調查,迅速對這6個貨櫃及同航次的29個可疑貨櫃進行重量重新驗證。
經地磅測量,這35個20尺貨櫃的申報重量均與實際嚴重不符,共超重133噸,其中18箱超過貨櫃的安全載重上限,給碼頭作業和船舶航行帶來不可預估的風險。大連海事局責令貨物所有人立即卸載部分貨物,如實向海關和船舶申報,確保符合國際公約要求。
據悉,此次查處都貨櫃始發地大連,目的地韓國。查處的該批貨櫃中,最高一個貨櫃超重6.32噸。
根據國家規定,20尺箱和40尺箱單箱總重超過箱體銘牌限重的為超重箱。符合GB/T1413—1998標準的國際標準貨櫃,20尺箱體限重24噸,40尺箱體限重30.48噸;符合GB/T1413—2008標準的國際標準貨櫃,20尺和40尺箱體限重都為30.48噸。也就是說,託運人將20尺貨櫃當成了40尺貨櫃在用。
不可忽視的是,內貿貨櫃超重更屬於重災區。由於內貿貨櫃的裝載特點呈現散裝大宗貨物、貨值較低的特點,更易出現貨主追求多裝、貨物超出箱體限重的狀況。目前內貿貨櫃承載貨物品種主要包括糧食、建材、礦砂、紙漿、煤炭等大宗散貨,這些貨物遠遠超過了《港口收費計費辦法》中重貨的標準,且對裝箱沒有特殊要求,導致超重現象屢禁不止。
此前,多地港口已經聯繫相關物流節點方,對貨櫃超重現象「亮劍」。針對進口箱採取卸船過磅和出閘過磅的方式,一經確認為超重箱,將收取統一的非標準港口作業包幹費,並限制出閘,船公司或貨主根據需求可向碼頭申請退運或拆箱減重符合箱體限重後出閘。
據介紹,貨櫃超載行為不僅給海事和海關的監管秩序帶來挑戰,也在運輸、裝卸、堆存及船舶配載和航行等環節埋下嚴重的安全隱患,海運史上曾發生多起因貨櫃超重造成船舶傾覆、人員傷亡的案例。貨櫃超重的隱患一是在公路方面,尤其是貨櫃在轉彎過程中,由於離心力過大,很容易脫離集卡車,對周圍行駛車輛、行人造成極大威脅。二是在港口水平運輸方面,超重貨櫃造成場橋、岸橋、堆高機等機械的超負荷運轉,各個部件容易疲勞,使用壽命降低,機械安全係數也隨之降低。對港口的安全生產造成極大的隱患和危害。三是在船舶運輸方面。瞞報的超重貨櫃輕則造成堆垛坍塌,重則造成船舶沉沒、折斷。據此,全世界範圍內目前已經實施SOLAS公約貨櫃稱重要求,無VGM的貨櫃目前不能進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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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港口圈,由「運去哪」編譯,轉載請註明來源,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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