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成都海關所屬成都雙流機場海關在進口快件渠道查獲一批印度黃檀木製品。該批貨物起運國為印度,申報品名為木質印章,柚木製。該批印章刻有印度風格圖騰,造型各異,現場關員在查驗時發現其色澤、紋路與申報的柚木不符,經取樣送海關技術中心鑑定,確認其為印度黃檀屬,共259件,約24.55千克。
印度黃檀,全名印度降香黃檀,別名茶檀,主要分布於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不丹、馬來西亞等熱帶地區,與海南黃花梨一樣屬高檔木質材料,也是名貴的藥材和高級香料,目前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 II 保護。
近年來,我國嚴厲打擊瀕危木材走私行為。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和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應取得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合法的準許進出口證明書。沒有證明書的,一律禁止貿易、攜帶、郵寄進出我國國境。非法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由海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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