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網上購買某旅遊公司的義大利機票+酒店的自由行,訂購了義大利航空公司航班號的上海-羅馬往返直飛機票。而該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往返機票的航班雖都是義大利航空代碼航班,但回程當天到機場辦理登機牌才發現實際承運人是東方航空公司,兩個航班為「代碼共享」,而且消費者被告知沒有訂座信息,無法登機,進而引發投訴。
消費者通過網絡機票代理購買東航的上海-洛杉磯-紐約-上海的多段聯程商務艙機票,購票時代理並未告知洛杉磯-紐約段航班是「代碼共享」航班,實際承運人為英國維珍航空。因維珍航空美國境內執飛的航班機型只有頭等艙與經濟艙,而對應消費者東航商務艙的是「超級經濟艙」,即經濟艙的第一排,為此引發投訴。
代碼共享航班指的是由一家航空公司營銷而由另一家航空公司承運的航班,即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號(即代碼)可以用在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實施代碼共享航班的兩家航空公司都能以各自的代碼銷售對方的航班。旅客在全程旅行中有一段航程或全程航程是乘坐出票航空公司航班號但非出票航空公司承運的航班。
這樣的合作方式在航空運輸業非常普遍。對航空公司而言,可以在不投入成本的情況下完善航線網絡、擴大市場份額;對消費者而言,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豐富的服務,比如眾多的航班和時刻選擇,一體化的轉機服務、優惠的票價,共享的常旅客計劃等等。
工商機場分局認為,案例中引發的消費投訴均與機票代理未盡告知義務有著不可推脫的責任。如案例一中,消費者若知道實際承運是東航,可以在出發前與東航核實訂座信息;案例二中,消費者若知道實際承運是維珍航空,可以提前查詢座位情況。可見,航班「代碼共享」的信息被忽略,容易導致信息不對稱進而引發消費爭議。
工商提醒:
1、旅客在購票的時候,了解清楚所購航班是否為代碼共享航班,主承運人為哪家航空公司。
2、核實訂座和領登機牌需到實際承運航空公司辦理,切勿搞混耽誤乘機。
3、攜帶和託運行李具體規定需向實際承運航空公司了解,切勿因規定差異導致損失。
4、了解具體航班信息最好直接向實際承運航空公司諮詢,切勿因共享航班兩家航空公司信息不對稱添麻煩。
5、在網上購買機票時,留意航班右側是否有「共享或實際承運航班」的提示說明。
(來源:上海市工商局機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