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黑龍江哈爾濱的男孩李遠,從小就患有孤獨症。
李遠的媽媽趙晶是一名教師,她和丈夫李方帶著兒子治療多年,但病情卻沒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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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年齡的增長,李遠的暴力傾向愈加嚴重,特別是最近兩年,李遠病情發作時經常毆打趙晶、李方及其他親屬,還曾打傷過鄰居和其他人員。
長期的生活壓力讓趙晶精神抑鬱,她擔心李遠傷害到李方和其他無關人員,便產生了用安眠藥殺死李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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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0月中旬以來,趙晶陸續從兩家醫院開出了120多片安眠類藥物存放在家中。
2019年1月12日,16歲的李遠病情發作,再次毆打趙晶,趙晶報警求助,在警察的幫助下,趙晶將李遠送到醫院住院治療。
2019年1月18日14時許,趙晶把李遠從醫院帶回到家中後,李遠因樓道燈不亮,引起情緒煩躁,病情發作後再次毆打趙晶。回到家後,趙晶將120多片藥物分兩次讓李遠服下,還將李遠扶進臥室的床上躺下。
此後,寫下遺書的趙晶見李遠停止了呼吸,割腕自殺未果後離開了家,當晚到道外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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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
李遠系生前過量服用安眠藥中毒死亡。經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趙晶案發時抑鬱發作,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李遠的爸爸說,自從孩子住院,他看見趙晶眼神發直,精神狀態萎靡,經常跟他說這種環境受不了,自己不想活了。
孩子近期在家自殘的行為以及毆打自己和李方,讓她覺得實在受不了了,而且她感覺孩子在醫院治療特別痛苦,她怕孩子出來以後再危害社會。案發前,李遠的暴力行為越來越嚴重,而且力氣越來越大,還專門攻擊要害部位,事發當天他打人特別狠。
今年1月2日
裁判文書網
發布了此案的刑事判決書
法院考慮到趙晶投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具有自首情節;其長期精神壓力導致案發時抑鬱發作,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同時,趙晶的行為得到了其親屬的諒解,並有趙晶所在的學校教師、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的醫護人員、哈爾濱市孤獨症家長互助會、鄰居、親屬等139人聯名請求對趙晶從輕處罰,可酌情對趙晶從輕處罰。
法院判決趙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來源:中國青年報、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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