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
江蘇省南京六合的市民許女士
在一家飯店吃飯結束後
把自己的LV雙肩包落在店裡了
4個月後許女士再去取包時
店方工作人員竟告訴她
包被當做垃圾扔掉了?!
丟失的背包價值一萬元
吃飯時丟在飯店
網絡圖
發現包丟了之後,許女士立即跟飯店前臺確認。前臺也撿到了這個包,答應代為保管,直到許女士去拿。
4個月後才取包?
許女士懊悔:因身體原因延誤
許女士也很懊悔,因為當時自己剛懷孕,身體不適,一直在家中臥床休養,拿包的事也就耽擱了下來。2個月後,也就是今年6月,她曾聯繫幫著保管包的那家飯店,前臺服務人員確認背包依然保存著。
店方回應:顧客遲遲不來
背包被保潔人員當垃圾扔了
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客人丟失的物品都保存在前臺的倉庫中,但隔一段時間會清理。但隔多久清理一次,這個時間確實沒有告知許女士,也沒有留存許女士的電話,無法告知。
律師:
雙方溝通時已確定保管協議
對此,律師表示,店家本身沒有看管顧客財務的義務,但雙方在後續的溝通交流中,其實已經確定了一個保管協議,店家是有保管義務的。
賠包?還是賠錢?
律師表示要看物品價值和雙方責任
律師也解釋說,在這事件中,店方隨意丟包存在責任,而當事人沒有及時取包也要擔責。在協調賠償時,雙方首先要算清丟失物品的價值,然後按照雙方責任大小,分攤損失。
△許女士的購包記錄
律師認為,按照民事責任的角度,要麼返還原物,要麼按照二手包的價格折價賠償。
出門在外
一定要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
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 | 江蘇新聞
主力編輯 | 黃青
審定 | 金官
核發 | 李健軍
領導說了,點個小花
南婉兒的工資就漲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