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小說改編的影視劇版權糾紛不斷,在我國鬧得比較大的就有《宮鎖連城》《羋月傳》《錦繡未央》等等,追溯矛盾源頭,往往離不開抄襲,或是原作者與製作發行方之間的不和。
其實除了我們常見的這兩類情況,還會有種種其它的起因。近日,朝陽法院就受理了歡瑞世紀(東陽)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訴南派三叔(本名徐磊)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一案。
早在今年6月3日,南派三叔就在微博上聲稱《盜墓筆記》授權於2019年5月26日到期,歡瑞方面認為該行為已違約,要求將《盜墓筆記》的改編權順延至2023年5月26日,並索賠10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只是發了條微博,事情怎麼就鬧得這麼大了呢?其實這其中還有一些細節。
在2013年5月27日,南派三叔與歡瑞籤訂相關《許可合同》,約定將自己寫的《盜墓筆記》整部小說的電視劇改編權獨佔許可其使用6年。而合同中也說明了,在此期間,歡瑞只要完成第一季電視劇的改編,並取得《國產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則改編權許可期限可再往後順延4年。
其實影視合同中存在這種規定並不奇怪,我們所熟知的蜘蛛俠,當初漫威將其電影拍攝版權賣給索尼時就曾有約定,若10年內不拍攝相關電影作品該版權便會被漫威回收,於是索尼在確定砍掉《蜘蛛俠4》的項目之後,又抓緊在2012年開啟了《超凡蜘蛛俠》系列,與《蜘蛛俠3》時隔5年。而反過來,索尼和漫威在2019年推出的《蜘蛛俠:英雄遠徵》又有約定,如果沒有達到10億美元的票房,索尼哥倫比亞影業將不再把《蜘蛛俠》系列的製作工作轉給漫威影業來完成。
回到案件本身,我們都知道,《盜墓筆記》第一季網絡劇也早在2015年6月12日由愛奇藝平臺獨家放送。按照歡瑞的觀點,根據合同約定,授權許可期限應順延至2023年5月26日。看到這裡,大家應該都沒什麼問題。
而就在今年5月23日,也就是合同到期前4天、發微博前11天,南派三叔向歡瑞發出了一份函件,聲稱《許可合同》將於當月26日到期。這才是導致歡瑞索賠的真正原因,發微博不過是事件後續。
有意思的是就在6月6日,也就是發微博後第3天,歡瑞拍攝的《盜墓筆記之怒海潛沙&秦嶺神樹》在騰訊視頻首播,也就是說雙方還存在業務往來,另一方面又準備撕破臉皮。
而南派三叔則辯稱,網劇不等於電視劇,如此說來歡瑞並未完成第一季電視劇的改編,也從未取得《電視劇發行許可證》,也就視為未達成合同上的順延條件。
那麼,如果南派三叔所說屬實,網劇與電視劇是否等同其實不再是爭議點了,而是歡瑞推出的網劇《盜墓筆記》是否取得了《電視劇發行許可證》。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相信由這點出發,很快便能得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