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傳銷網11月2日發布:「繳納2100元投資拆分盤,三年能賺82萬元;如果繳納24.5萬元,三年就能獲得億元以上的回報;如果介紹其他人加入,還能獲得高額提成。」近日,內蒙古通遼市開魯縣有兩人就是因為相信了這種「好事」,結果落得個被法律制裁的下場。(您身邊的防傳管家:添加【反傳聯盟】微信公眾號fcx114-com)
10月30日,內蒙古開魯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該起傳銷案件的判決書。該判決書上顯示,王某、包某因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和1年的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2萬元。
經審理查明,上海中匯愛五福FCF拆分盤投資平臺系上海中匯愛五福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新加坡FCF公司臺作項目,由新加披FCF公司接受投資者投資。
該FCF交易平臺對外宣稱要打造零投入養老基地,投資者在該平臺註冊會員購買虛擬積分後,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投資金額比例,通過享受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等模式快速獲取高額回報。
所謂靜態收益共分七個檔,主要通過FCF公司進行積分拆分獲得收益,投資越多,回報越多。以註冊2100元帳戶購買積分為例,一年半時間可獲得1.5萬元,二進二出可獲得11萬元,三進三出可獲得82萬元,三進三出需三年時間;如註冊3.5萬元帳戶購買積分,三進三出可獲得146萬元;如註冊24.5萬元帳戶購買積分,三進三出則可獲得億元以上。(您身邊的防傳管家:添加【反傳聯盟】微信公眾號fcx114-com)
動態收益包括直推獎和碰對獎,主要是通過直接發展下線方式獲利。
2016年11月左右,被告人包某經孫某介紹,在FCF交易平臺註冊會員購買積分。之後包某發展下線李某,李某又發展下線被告人王某。
為獲取更多收益,王某利用自家經營的金正物流公司辦公場所,邀請孫某、包某等人主講該平臺如何推廣收益,並組織人員參加培訓課。
同時,王某建立了微信群,在群內宣傳鼓動他人發展下線投資、推廣FCF交易平臺。
期間,王某發展下線33人,王某收取投資款後轉給包某,包某幫助王某及其發展的下線投資人員在FCF交易平臺後臺完成新會員註冊,二人幫助眾多投資人在FCF拆分投資平臺內的區域安置,逐步形成自上而下、多層級、金字塔型的傳銷體系。
截至2017年7月左右,該FCF交易平臺關閉,投資人積分便無法流轉、變現,致使白某、楊某等33人遭受經濟損失1618421元。案發後,王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包某經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後被抓獲歸案。
開魯縣人民法院認為,王某、包某無視國家法律,參與投資「上海中匯愛五福FCF拆分盤投資平臺」,以獲取高額回報為名,引誘參加者以現金投資購買積分方式獲得加入資格,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投資,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最終,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作出上述判決。(您身邊的防傳管家:添加【反傳聯盟】微信公眾號fcx114-com)
文章來源:鷹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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