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森林療養基地,實際上是我們在學習日本的森林療法基地(forest thrapy base),而日本在學習德國的自然療養地(kurort)。如果您想直接了解德國相關工作的實際情況,理解「自然療養地」文化,這可能得從德國的「國民健康保險「談起。
德國的「國民健康保險「規定在自然療養地調理健康可以保險結算,這讓世界很多國家的民眾羨慕不已。實際上維持這樣一種制度,德國社會付出了不小的成本。為了提高德國經濟的競爭力,德國上上下下從未停止過反思這一制度。1996年前後就曾有過一次改革,把原來四周的自然療養地調理時間縮短為三周,而把利用周期從每三年一次調整為每四年一次,以此來適當增加患者自身負擔的費用,減少國民健康保險的負擔。
過去我們認為,「森林療養「能夠納入醫療保險,這得益於歐洲社會對」替代治療方法「的認可度較高。但是在德國,這其中還隱藏著更深層次的原因。從國民健康保險設置初衷來看,這就不是一款簡單」扶助弱小「的醫療保險,德國政治家是想以此來化解產業工人引發的社會動蕩,所以在國民健康保險中設計了很多職業健康預防內容。一百多年過去後,這在德國社會已經形成一種特殊文化,有人說德國的社會安定是建立在國民健康保險之上,這可能並不為過。
德國的自然療養地,就是與「國民健康保險「相配套的一種制度。為了確保國民的療養效果,自然療養地設置有嚴格的標準。以溫泉類型的自然療養地為例,德國有超過2000處溫泉,但是被認證為自然療養地的不超過100家,這通常需要專業機構提供大量療養效果實證研究數據。自然療養地也不只是接收」醫保客戶「,每家自然療養地都在不停地創新產品適應市場。
在我國,有沒有可能推出森林療養醫保報銷呢?就目前各地捉襟見肘的醫療保險收支情況來看,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但如果能夠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發展一種商業健康保險,或許能夠為森林療法、溫泉療法、海洋療法等替代治療方法提供更多應用可能。例如,可以有這樣一種商業健康保險,如果被保人連續四年未發生重大疾病,可以為被保人提供一定時長的森林療養服務。這樣不僅可以提高被保人健康狀況,減少保費支出,還能夠鼓勵投保人繼續投保。當然,無論學不學得來德國的國民健康保險制度,自然療養地的設置標準都值得我們學習。
關心健康,關注森林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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