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涼山州電視臺
作者:原文標題《西昌一女子謊稱包裹丟失詐騙快遞員 被治安拘留12日!》;文中觀點不代表本帳號立場,僅供參考
如今網購已成為最常見的購物方式,收、發快遞也越來越多,不少朋友沒空的時候會委託快遞員 把包裹放在物管門衛室,等有空了再去取。西昌長安某小區一住戶正是利用這一特點,自己偷偷取走了快遞,再以快遞丟失為由騙取快遞員賠償「損失」。
小王是申通快遞員,主要負責長安菜市場一帶的快遞。5月29號下午,在正常派送包裹途中,長安某小區業主李女士因本人不在家,叫快遞員將包裹放到小區物管門衛室,不想晚上李女士打電話過來卻說包裹沒在門衛室。
小王迅速趕到小區門衛處尋找,心想可能是小區其他人員拿錯包裹,請李女士再等等看,第二天在來商量如何解決,可李女士卻以第二天很忙,沒有時間為理由,叫小王當面賠付其498元貨款,無奈之下小王只能當場賠付了李女士498元貨款。
賠了李女士貨款的快遞員小王心存疑惑,包裹明明放在門衛室,怎麼就不見了呢?便去查看了物業監控。監控中看到的情況讓小王驚詫不已,李女士當天下午3點18分親自取走了包裹。
小王給李女士打電話,說自己已經調取了監控視頻看見李女士自己拿走了包裹,不管是因為 忘記了或者有其他原因,只要把賠付的498元貨款退還就行,可是李女士不承認自己拿了包裹,最後直接不接電話。
無奈之下小王只能撥打了110報警,接警後,長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對案情展開調查,對嫌疑人進行傳喚 。6月1號當天李女士來到長安派出所, 在民警調查的事實面前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詐騙行為給予了治安拘留12日的處罰,並責令其退還所詐騙款498 元給快遞員。
誠信是一個道德範疇,是公民的第二個「身份證」,是日常行為的誠實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統稱。 但講誠信,多數時候不是靠外部約束,而是靠內心的操守和價值認同。民警提醒,快遞員在送遞包裹時最好有第三方見證,以免再次發生此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