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找到新工作了,跟你報個喜!」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檢察官接到了案件當事人楊小軍(化名)打來的報喜電話。就在幾個月前,楊小軍還因勞動糾紛身陷困境。
和解會議在宜興市檢察院召開
2016年5月6日,楊小軍駕駛無牌農用三輪車在道路上施工作業時,與他人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受傷,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申請工傷認定。然而開發公司稱,楊小軍是受建設公司安排從事清理工作。開發公司是經建設公司申請,先行墊付工資,和楊小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楊小軍對此並不認可,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他與開發公司在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獲得了仲裁委支持。開發公司不服,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了開發公司。楊小軍上訴後,二審改判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撤銷一審判決。開發公司申請再審被駁回後,向無錫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楊小軍(化名)與辦案人員拉起家常
因楊小軍堅決不肯提供居住地址,檢察官只能通過電話與其溝通情況。經審查後,檢察官認為,雖然開發公司提供的楊小軍籤字的代墊工資表上有「代墊」字樣,但該表系開發公司製作,真實的代墊關係仍需要通過其他證據證明。開發公司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間向楊小軍發放工資,經辦人亦是開發公司的員工,可以證明楊小軍主張二者存在勞動關係具有較大可能性。因此,該案二審生效判決並無不當,依法只能作不予監督處理。
然而,一紙文書並不能實現案結事了。楊小軍依據法院確認二者勞動關係的判決,向宜興市人社局申請認定工傷獲支持,但開發公司對此不服,隨後向無錫市人社局提出複議申請,沒得到想要的結果後,以兩個單位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且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眼看雙方又要陷入一場漫長的訴訟,而解決此事並非只有「打官司」一條路可以走,承辦檢察官決定跟雙方好好聊聊,把行政訴訟的法律程序,以及堅持訴訟各自可能要面臨的問題講清楚。經過一番權衡,雙方都表示願意通過和解方式儘早解決糾紛,但在補償金額方面,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楊小軍(化名)的律師籤訂和解協議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承辦檢察官繼續通過電話和雙方釋法說理。經過半個多月協調,雙方終於同意由開發公司支付楊小軍8萬元,一次性了結糾紛。
鑑於行政訴訟尚在法院二審審理中,檢察官主動聯繫法官溝通案件辦理情況,與法官形成了民事、行政訴訟糾紛一併解決的意向和方案。
在檢法兩部門的共同主持下,2020年3月9日,楊小軍和開發公司籤訂了和解協議,開發公司按約支付了補償款,並當場向法院遞交了行政案件撤訴申請。
籤完和解協議,楊小軍向首次見面的檢察官表達謝意,並提出了一個不情之請:「檢察官同志,你能摘下口罩讓我看看你的臉嗎?」「哈哈哈……」話音剛落,大家都開懷大笑起來。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江蘇無錫:檢察院聯手法院一調結兩案
文字:盧志堅、王科琴
編輯:章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