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彝良縣人民法院法一庭內,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並宣布,涉嫌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的王某勇、何某紅等17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公開、公正審判。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0年以來,以被告人王某勇、何某紅為首,被告人李某健、謝某飛等15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糾集在一起,在彝良縣龍街鄉、洛澤河鎮等鄉鎮多次隨意毆打、攔截、辱罵本地和外來人員;強拿硬要,隨意毀壞他人財物,強攬工程,幫人索要債務,插手經濟糾紛;以威脅、要挾方法敲詐勒索、搶劫他人財物,為非作歹,欺壓百姓。17名被告人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給轄區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涉嫌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提請人民法院依法判處。
據悉,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彝良縣第一件被提起公訴的涉惡案件,被告人多、作案時間長、涉及範圍廣、受害人數多。
該團夥自形成以來,成員分散或者抱團作案,在交通要道、集鎮村落禍害鄉裡、作惡多端,其中,涉嫌搶劫1起,敲詐勒索13起,尋釁滋事34起。其中一被告人作案達到40餘起。全案卷宗30餘卷,僅僅出示證據就用了一天多時間,公訴機關派出6人的訴訟團隊出庭公訴。
3天的庭審法庭內座無虛席,圍觀群眾紛紛掃碼旁聽直播。據統計,庭審結束時,關注、觀看本案的人數達13萬餘人次,收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由於案情複雜,該案合議後將擇期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