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蘭(Antoine Quirin)和勒杜阿納( Nicolas Redouane)是法國偵訊及幹預大隊(BRI)兩名警察,當時年齡分別為36歲和45歲,他們被指控在2014年在巴黎警察總部——大名鼎鼎的「36總局」——強姦一名加拿大女遊客。
2014年4月22日,巴黎刑警總部對面一家愛爾蘭酒吧裡,偵訊及幹預大隊(BRI)幾名不當值的警員與一名34歲的加拿大女遊客艾米莉(Emily S.)套上近乎,在酒精的作用下氣氛曖昧。午夜過後,幾個警察以參觀為由,將嚴重醉酒的艾米莉帶到總部辦公室。據艾米莉回憶,進到刑警總部沒多久,她就遭到了強姦。
23日凌晨,她第一次對調查人員描述案情時說「四個警察強暴了我,戴著保險套」,艾米莉稱自己被強迫口交以及陰道強暴,但後來又改口稱「至少3個警察」。經法醫鑑定,艾米莉陰道受創傷,其內褲上有兩名被告的DNA,艾米莉的內衣上的第三個DNA至今未被定位。
現年49歲的Nicolas R.和40歲的Antoine Q.堅決否認強姦指控。前者稱艾米莉自願口交,但自己沒有射精;後者否認艾米莉的說法,稱自己只是將手指深入其陰道。
據《世界報》報導,直到昨日終審現場,這兩位被指控的警察還用「因嗚咽而扭曲」的聲音對陪審團重複:「我不是強姦犯,我不是強姦犯……」,「我從來沒強姦這個女人,我從來沒強姦這個女人……」
事發後,偵訊及幹預大隊的4名警察被拘留,其中兩名不久後被起訴。整個審訊期間,原告、被告雙方互相指責供詞前後不一致及撒謊。
艾米莉的律師奧巴迪亞(Sophie Obadia)女士稱,檢察院在詳盡的控訴狀中分析了案情,說明她的委託人根本不情願,幾名警察的行為太過分。事發近五年後再開庭,對艾米莉來說是重複創傷。
此案的審理拖延了數年,法院曾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受理此案。
(歐洲時報/ 郎美智 編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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