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杜魯門(Truman)總統籤署了 『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應運而生。該法還設置一個中央情報總監(DCI)的職位,作為美國情報界的領導人; 此領導人同時就有關國家安全的情報事宜充當總統的主要顧問;而且擔任中央情報局局長。『2004年情報改革及恐怖主義預防法』 修訂了『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國家情報總監將承擔一些原來由中央情報總監(DCI)擔當的責任。中央情報局則設置自己獨立的局長。
中央情報局局長作為中央情報局的首位領導人,要向國家情報總監報告情況。中央情報局局長的職責包括:
通過人力資源和其他適當手段收集情報,但沒有警察、傳訊、執法權力或內部安全功能;
找出關聯和評估有關國家安全的情報,並將適當情報提供給有關方面 ;
為在美國國外收集國家情報提供總體方向並進行協調工作,情報的收集則通過授權的情報機構的人力資源,並與其他部門、機構協調,集合那些有授權的美國政府機構進行收集,以確保最有效地利用資源,並採取適當手段顧及到美國和那些參與情報收集人員的風險;
執行總統或國家情報總監指出的其它與影響國家安全情報相關的職責。
中央情報局的功能是協助中央情報局局長執行上述的職責。
為完成其使命,中情局從事研究、開發、部署複雜多元的高科技技術以達到其情報收集 的目的。作為一個獨立機構,中央情報局在其所關心的領域進行獨立分析,並與美國情報界的其他組織密切合作,以確保情報的使用者,無論是華盛頓的決策者或戰場上的軍事指揮官都能得到最好的情報。
在不斷變化的全球現實重新排序國家安全議程的今天,中央情報局已通過下述工作迎合了這些挑戰:
創建特殊的、多學科中心,以解決諸如防擴散、反恐、反間諜、國際有組織犯罪和毒品販運、環境、軍控等情報的優先問題。
努力加強情報收集和全信息分析機構之間的夥伴關係。
積極參與情報機構分析工作,就影響國家安全的主題進行全範圍,全資源的分析。
通過對圖像分析和公開信息收集的共同利益服務的管理來促進整體情報界的有效性,並在研究開發和技術收集方面與其他情報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
通過強調對情報搜集方法的適應性,中情局可以調整其對關鍵情報使用者的支持,來幫助滿足他們面對冷戰後世界問題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