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洋縣法院民二庭通過手機遠程視頻連線的形式組織了一場網絡庭審,雙方當庭達成調解意見,案件圓滿結案。 2014年3月,周某向馬某借款40000元,並向馬某出具借條一張,但至今未向馬某償還,馬某遂訴至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後,法院通過手機微信的形式在線通知周某出庭應訴,但周某表示現正在外務工,公司因疫情正加緊生產無法到庭應訴。鑑於該情況,主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當事人通過手機視頻在線的形式進行一場「特殊庭審」。4月2日,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點,法官分別按照雙方的微信號組建了在線法庭。主辦法官在線核實了雙方當事人身份情況後,周某表示同意進行庭前調解。法庭遂在線轉入調解程序,經過雙方協商和法院居中調解,周某和馬某達成了調解意見,周某同意於今年8月底前向馬某償還借款。調解意見達成後,主辦法官又當庭製作了調解書,並按照周某提供的地址將民事調解書於當日進行了郵寄送達。至此,一場因疫情原因而無法出庭應訴的經濟糾紛得以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對洋縣法院高效、為民、創新的工作方式表示滿意。今年1月以來,受新冠肺炎病毒的影響,給當事人出庭及法院庭審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但疫情無情,司法有情。洋縣法院法官 不斷探索、創新庭審及辦案方式,採用在線庭審、雲上法庭、微信在線、電子送達等方式進行訴訟活動,克服了疫情影響,依法及時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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