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以下簡稱東莞分會)對一臺資企業與東莞企業的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進行開庭審理。受疫情影響,經與各方溝通確認,該案臺灣籍首席仲裁員及申請人臺灣籍副總經理均在臺灣地區,通過遠程視頻庭審技術,以遠程視頻方式參與庭審。在「雲仲裁」中,雙方當事人充分、清晰地發表了各自的意見。最終,在仲裁庭的組織及雙方當事人的互相體諒之下,該案當庭達成調解。
庭審結束後,該案的申請人,臺灣籍曹先生表示:「現在從臺灣地區前來東莞需要先行隔離14天,如果親自前來開庭,將耗費大量的時間成本,因此沒辦法親自出庭。此次視頻庭審能如期完成,不僅高效地審清案件,還促成了雙方當事人當庭調解,極大限度解決了雙方的矛盾。」。
該案臺灣籍首席仲裁員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博士表示:「這是自己第一次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審理案件,經在庭前與辦案秘書溝通及對遠程視頻庭審軟體的調試,本次遠程視頻庭審順利進行。數位化的遠程視頻庭審模式在新冠肺炎「全覆蓋、大排查」的形勢下,極大的便捷了仲裁活動參與者,也為各方節省了人力、物力、財力成本,充分體現了仲裁高效、靈活的特點」。
自2020年2月復工以來,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已對多案進行「雲仲裁」、「雲調解」。此次與臺灣籍仲裁員、當事人在臺灣地區連線開展遠程視頻庭審,高效化解臺資企業與東莞企業的合作糾紛,充分體現了東莞分會「既解法結,又解心結,高效推動涉臺案件更好解決」的工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