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老了,頭髮白了,睡意昏沉,
當你老了,走不動了,爐火旁打盹……」
一首《當你老了》
唱出了許多人對晚年兒女膝下常伴
生活恬靜的美好憧憬
然而
……
本應安享晚年、兒孫承歡膝下,卻因贍養費問題與子女「對簿公堂」。近日,高淳法院在椏溪街道巡迴開庭審理了一起老母親起訴三個兒子一女兒的贍養費糾紛案件。80歲的陳老太患有心臟病、支氣管炎等疾病,一直都在治療中。兩年前老伴去世,陳老太獨自一人生活,女兒承擔了主要照顧義務。幾個月前,陳老太住進了當地一家養老院,前期三個兒子輪流支付了前三個月的費用,但後因在贍養費分攤上產生爭議未繼續支付。經村委調解無果,陳老太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丁俊分別與陳老太以及三個兒子進行溝通,了解到三個兒子並非不願贍養老太,而是在責任分攤上存在爭議、在贍養老人的方式上缺乏溝通。於是採取聯動機制,就地邀請轄區司法所、婦聯、村社幹部等力量共同參與調解,通過村社幹部和婦聯,詳細了解老人及子女的基本生活情況,並根據司法所之前對此案的調解情況,確定了處理此次案件的工作方向。
「調解結案或許是最好的結果,只有化解矛盾,促使雙方重歸於好,挽回親情才是我們真正想看到的。」承辦法官表示,親情的價值遠大於贍養費。
庭上,「原告/被告」的臺籤換成了「母親/兒子」,這仿佛不是法庭,更像是母子嘮家常的會客廳,大兒子表示:「看到桌上放的是『兒子』,而不是『被告』,情緒舒緩了許多,也更願意坐下來好好的協調。」
「作為家中長子,你應該起表率作用。」承辦法官從陳老太的大兒子入手,一步步引導化解母子間的矛盾。
承辦法官向陳老太的子女們釋法明理,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更不存在只有金錢贍養沒有精神贍養一說,各個子女的贍養義務都是平等的,現在老人已經年老體弱,正需要子女的贍養和照顧。法官溫柔卻堅定的話語,讓在場人員為之動容,庭上不時傳出輕輕的抽泣聲。
最終子女們就老人的贍養問題達成了協議,約定三位兒子每人每月給老人1000元的贍養費,並平擔醫療費支出,節日期間一起探望老人。庭審結束後,小兒子立刻走到老人身旁,攙扶著母親起身,老人的眼眶也泛起了淚花,微微顫抖的手摸了摸兒子的臉。通過此次調解不僅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母子間的隔閡也在慢慢消除。現如今生活水平的提高,溫飽問題早已得到解決,兒女對父母更多的應是情感上的關懷。在此類案件的審理中我們更注重道德與法律的融合,引導子女主動履行贍養義務,承擔贍養責任,讓老人心理上有所慰藉,以達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效果。《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來源:高淳法院 供稿人: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