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硤石派出所結合發案時間和規律,組織辦案民警加大分析研判,在趕集日安排民警加強巡邏和便衣蹲守。12月30日,派出所民警將正在硤石菜市場實施扒竊的犯罪嫌疑人鄧某某(男、48歲、萍鄉市安源區人)當場抓獲,人贓並獲,目前鄧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群眾在公共複雜場所預防扒竊,應當做到:
一、外出購物時,不要帶大量現金,應按計劃帶錢;若帶現金較多,可分兩處放,隨時需要的小額現金放在取用方便的外衣兜裡,大金額現金則放在貼身隱秘之處;注意不要在人多複雜的場合清點現金,以免讓心術不正的人盯上;當身上帶有較多的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時,應儘量遠離人多擁擠、複雜的場所。
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應將錢包、手機等物品隨身攜帶,不要輕易離手。要隨時注意身邊的可疑人員,如果不小心被人撞了一下,一定要及時查看隨身攜帶的錢物。
三、當有陌生人不正常地擠靠在身邊時,更應引起警覺,防止扒手趁人不備進行扒竊。
四、在商場購物時,應將背包、錢包等貴重物品放在別人不能靠近的死角,或將提包、手機帶系掛在手腕上,以防被人「拎包」。
五、在收銀臺付款時,要妥善保管錢包,如果是刷卡、掃碼等,避免讓陌生人看到密碼。
六、發現被竊後,要及時報案。如果看清扒手,在盯住扒手不讓其溜走的同時,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儘量不要同其單打獨鬥。
七、在公共汽車上發現扒手行竊時,應請同伴、軍人、民警或其他乘客協助,儘量將其抓獲,並扭送到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報警點。如果自己的錢物被扒竊,但尚未能發現扒手時,先不要聲張,可悄悄與駕駛員聯繫,將車開到公安機關,請民警斷案。如可疑人已下車或既沒有發現可疑人又沒找到錢物,記下所乘汽車的牌照號,及時到公安派出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