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網上有過一波這樣的熱烈的討論:高鐵上有人餵奶可以投訴嗎?
帖子從標題到內容不到 100 個字:「有人在高鐵上旁若無人的哺乳,並且露出敏感部位,能不能向列車工作人員反映?
真的那種高齡大媽,就在火車上,露頭的那種,旁邊她老公,還有很多男的,我的天啊……」
雖然不長,但隔著屏幕都能從字裡行間感受到撲面而來的濃濃的嫌棄、鄙視和驚訝。
這種聲音,但凡給孩子餵過奶的媽媽都聽過太多了——
「這是北京的地鐵,不是你們村頭」
「當眾就敢掀衣服,露胸,要不要臉?」
「丟人丟到國外,注意個人行為!」
質問公眾場合哺乳的媽媽很容易:「為啥不能找個隱蔽的地方,或者遮蓋一下?」
可實際上的情況往往是:地鐵上沒有母嬰室、醫院裡永遠排不上隊,公交車上終於有了哺乳專座也常常被佔用——
圖源:太原晚報
至於哺乳巾或衣服遮蓋,也並不像想像中那麼順利:有的寶寶會因為拒絕遮蓋大哭大鬧,天氣炎熱的時候蓋著衣服會讓寶寶悶到透不過來氣,甚至有的時候,孩子都不會給你拿出哺乳巾的機會。
當孩子餓得哇哇大哭的時候,他的媽媽理解他的需求;可糟糕的是,人們並不是時刻都能理解他的母親。
對一個帶著孩子的媽媽來說,比公共設施不完備更艱難的,是在公共場合哺乳時面對人們眼光的壓力。
有位媽媽說,她有次一個人帶寶寶回老家。剛上高鐵不久,襁褓裡的寶寶拉了大便開始哭鬧,她一手抱著娃、一手在腳下背包裡翻找尿不溼、溼巾、隔尿墊,可越著急就越找不到。
寶寶的哭聲越來越大,扭頭看過來的人也越來越多。為了不吵到別人,她一咬牙把乳頭塞到娃嘴裡。
找到了東西剛想抱孩子去換尿不溼,但還沒等她抽出乳頭,吃到一半被打斷的娃馬上哭得兩節車廂都聽得見。
她只能又慌慌張張的把乳頭塞回去,低頭掛著娃衝到了車廂中間有母嬰操作臺的衛生間。
生孩子之前,她也曾經覺得姐姐隨時給孩子餵奶的行為「不體面」,信誓旦旦地說「我以後當媽才不會像我媽像我姐」;直到那一刻,她才知道當眾解開衣襟、「不知羞恥」地露出胸部,需要多大的勇氣、有著多少無奈。
可那個時候,比起身體的疲憊和內心的難堪,她當時腦海裡出現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感謝鄰座的兩個陌生人沒有投訴我。
比現實更讓媽媽們感到辛苦的,是為此背負的巨大心理壓力。
只要條件允許,媽媽們也希望儘量找人少僻靜點的地方、儘量躲避人群視線、儘量避免身體暴露。
可我們同時也很想問一聲:在某些孩子有需要、又沒有私密空間的時刻,媽媽能不能更自在地哺乳?
在另外一組同樣的照片裡,我們看到這樣的理解和認同並非不可能:
汶川地震中,女民警邊哺乳邊處理公務
超模邦辰當著一眾工作人員,邊化妝邊哺乳
澳大利亞女議員邊開會邊哺乳(圖源:新浪育兒)
發現了嗎?
只要媽媽的身份不被限定為「僅僅是女人」,只要在大家眼中,乳房是不被區別對待的身體部位、不帶有任何色彩和隱喻,哺乳這件事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就都不會成為需要媽媽背負壓力的事。
只有把乳房當成性器官,才會覺得這件事「不雅」,才會感到被冒犯、被打擾。
公共場合哺乳,並不是媽媽們冒犯了他人,而被冒犯的,反而是她們。
所以當一個媽媽掀開衣服當眾哺乳,真正得體的行為應該是:扭過頭去,不看。
就像一句評論說的那樣:「看見低胸裝我可能會看,因為我是男人;看到哺乳我會迴避,因為我是人。」
一個文明高度發達的社會,媽媽們應該擁有更多這樣的自由:
·英國·
英國法律,允許母親在餐館、公共運輸設施等公共場合母乳餵養 6 個月以下的嬰兒。
·美國·
近 40 個州明確立法,認為母親在公眾場合哺乳是合法行為,不受歧視。
·法國·
有公廁的地方幾乎都能找到母嬰室,比如商業中心、旅館、圖書館、醫院、火車站、機場等,如公交車上通常就有為哺乳期媽媽設置的專座,拉上帘子就能形成隱私空間。
這樣的關懷自然是一種進步,但更大的進步是:不論有沒有齊全的設備,公開哺乳都不該被苛責。
我們從來沒有號召,媽媽們「就該在公共場合哺乳」,我們只是想說「媽媽的哺乳行為,本該更自由」。
如果你依然對此感到不能接受,那麼只要移一下目光,也算一種善意。
今天,媽媽們不想要「諒解」,因為這聽起來很像遷就。
我們挺直了腰杆,硬氣地說一句:當眾哺乳,是我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