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遊樂園業,每年都會進行三次觀光局所舉辦的《觀光遊樂業安全督導考核》,在考核時,觀光局將會發函給地方單位,比如:消防局、工務局、衛生局、專家學者、警政單位、…10個單位等,等方單位,進行全面性的考核。
觀光局在考核前,將會發放公函,請各單位集結地方各級單位共同檢驗,聯手執行考核項目,各級單位職權如下:
(1) 「消防局」→消防設備保養與申報記錄、逃生規範、指標設計是否明確、救生設備是否有定期維護、護理師駐點人數是否充足。
(2) 「工務局」→緊急救護計劃(含:大量傷病患緊急處理)、定期救護訓練、救護專業人員配置情形、救護設備與護理站環境、舉辦大量傷病患緊急救護和避難。
(3) 「衛生局」→園區食品安全、用水安全、員工應每年至接受1次健康檢查,注意環境衛生sop、原物料、食材儲放環境與管理情形。
(4) 「環保局」→實施垃級分類、垃級妥善處理與定期清運、園區植栽美化環空氣減碳、保潔管理人員配置情形是否讓環境周圍保持整潔,汙水和廢水處理是否有專人維護、水資產有無回收再利用,公廁是否整潔無惡臭、衛生紙丟馬桶作法是否有提醒標語。
(5) 「建管單位」→遊樂設備安全檢查證明書是否過期,檢查文件是否標示各遊樂設備明顯處、大型機械設施使用執照、專任管理設備操作人員、保養維修記錄、無障礙設施和男女公廁比例。
(6) 「勞安單位」→員工安全教育訓練課程、勞工相關職業災害規範。
(7) 「警政單位」→園區和周邊監視設備情形、竊案、遺失物和其它事件處理sop流程、交通應變(疏導)計劃定規範。
(8) 「消保單位」→商品標價是否合理、是否設置消費者服務專線、消費申訴案件改善記錄、營業、票價收費標準是否清楚告示、網站服務與資訊維護情形。
(9) 「專家業者」→邀請臺灣和世界各國精英,進行園區規劃、園區經營、營銷推廣、災害防護…等,進行評分。
(10) 「觀光局」→公共安全投保額度、業者活動經營管理計劃、遊樂設備管理記錄、服務人員服務和態度、網絡服務與資訊維護情形、指標標示、停車場規範、友善環境(哺乳室規劃、輪椅、無障礙空間等),友善指標(是否有多國語言)、營銷活動是否具有創意和主題性、運用政府資源進行研發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