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今日)12時起,哈爾濱交警部門試運行交通違法「隨手拍」舉報平臺,市民手機抓拍7項交通違法照片,每條獎勵10元或20元。
7項交通違法行為——
即逆行、闖紅燈、違法停車、隨意亂變道、違反禁令標誌、違反禁止標線、佔用專用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部門還將向部分公交車、計程車、網約車免費發放可上傳交通違法視頻信息的行車記錄儀,對上傳違法信息的市民,將給予每條10元或20元的舉報獎勵。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收集違法行為證據,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時以採取實名或者匿名方式,通過手機APP、行車記錄儀和交警部門公布的其他方式舉報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會對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目前交警部門已設立「交通違法行為舉報中心」,負責受理、分辦公民舉報的哈爾濱市的道裏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等六個行政區內的交通違法行為。
對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下列規定獎勵舉報人,但同一人每月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元:
1、圖片舉報違法車輛有逆行、闖紅燈違法行為的每件獎勵20元;
2、圖片舉報違法停車、隨意亂變道、違反禁令標誌、違反禁止標線、佔用專用車道等違法行為每件獎勵10元。
對其他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違法行為的舉報,視情況給予獎勵。具體項目及獎勵標準,由交警部門確定並對外公布後實施。
同一事項有2個及以上單位或者個人舉報的,按舉報時間先後獎勵第一舉報人;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勵金可以平均分配。
1、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件、住址和聯繫電話;
2、舉報的線索和提供的證據包含交通違法行為內容、車型、車牌號碼、顏色、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信息,並經交警部門查實。
1、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動歸案的;
2、共犯檢舉的;
3、在案件偵查、審查、審理過程中發現或者本人交代的。
4、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認的;
5、人民警察、輔警或者在職交通協管員、實習交通民警、交通警察機構僱員等舉報的違法行為;
6、通過違法手段取得證據進行舉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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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冰城e行」
下載後,
通過其中的「隨手拍」功能,
即可向交警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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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支持安卓系統手機,
蘋果版「冰城e行」APP 將在後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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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爾濱公安交通管理局、新晚報,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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