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來說一個聽起來有點嚇人的事情。話說家住在惠民縣孫武辦事處的李某去世4年多了,生老病死是人類正常的生理現象,這沒什麼好可怕的。但是如果去世之人生前辦理的信用卡仍在消費,各位以為是怎麼回事呢?
千萬別整封建迷信那一套,咱們可都不信這個。聽我慢慢把事情說完再下結論也好。
事情要從惠民縣公安局接到的一個奇怪的報警開始說起,惠民縣農業銀行報警反映一位李姓客戶的信用卡透支消費後逾期未歸還欠款,請求公安機關幫助處理。各位可能要說了,銀行報這個警有啥好奇怪的?現在逾期不還信用卡的大有人在,但如果這張信用卡的主人已經去世了,各位還會這麼想嗎?
惠民公安辦案效率挺高,事情很快有了結果。原來,信用卡的主人李某在生前辦理了這張農行信用卡,但他自己沒用,而是借給了一位姓周的朋友使用。不幸的是,李某在2010年11月去世了。
按照正常人的情感觀念,作為好朋友,周某在朋友李某去世後本應該把借來的信用卡還給李某的家人,可他沒有這樣做,而是仍然使用這張信用卡消費2萬元,並一直沒有按期歸還欠款。
事情的結局,就像各位想的一樣,周某把該還的錢還清,他還得承擔法律制裁。真心想問周某一句,信用卡本來考驗的是人的信用,你能對得起朋友對你的信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