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發生追尾事故,後車負全責的情況居多。但並非任何時候都是如此。
6月12日,婁懷高速轉滬昆高速匝道口處,發生了兩車追尾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調查處置。
經調取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儀,交警發現,該車在快速車道正常行駛時,前車在未開啟轉向燈的情況下突然向左變道,導致了追尾事故的發生。據此判斷,這起事故應由前車負全部責任。
我們來看事故完整視頻。
確認雙方責任後,交警進一步核查雙方駕駛人信息,卻發現後車駕駛人楊某出示的駕駛證疑似偽造,且面對交警詢問言辭躲閃,似乎在掩飾什麼。
經系統核查,交警未查到與楊某匹配的駕駛證信息,確認楊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眼見無法繼續隱瞞,楊某承認了自己通過四川老家路邊小廣告「購買」假證的違法事實。
最終,前車駕駛人因違法變道負事故全部責任;後車駕駛人楊某則因無證駕駛被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同時因涉嫌使用偽造證件,被移送公安部門做進一步偵辦調查。
湖南交警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湖南高速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