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間,經營佛具用品店的林某夫婦以做法事「超度」、喝「聖水」(普通瓶裝礦泉水)能治病為手段,騙取7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二十餘萬元。因涉嫌詐騙罪,該案以由房山檢察院起訴至法院。
基本案情:
2012年初,林某夫婦在房山區開設了一家佛具用品店。然而,在無行醫資質的情況下,二人通過天涯論壇、微博的方式宣稱自己系觀世音的徒弟,可以給人以喝「聖水」的方式治療各種癔症、虛病。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間,林某二人,先後將7名被害人「診斷」為被「妖怪」附體,並稱可以通過做法事「超度」、「喝聖水」的方式進行「治療」。「超度」過後一般需要喝六、七個療程的「聖水」以「排毒」。所謂的「聖水」即是供在佛像前的普通瓶裝礦泉水,林某供認,這些礦泉水就是在超市進的貨,並未開啟過。水的進價為每瓶1至2塊錢,對外出售每瓶20至50塊不等。七名被害人先後被騙取「超度費」、「聖水」費、看病期間生活費共20餘萬元。
被害人王某家住千裡之外,在網上看到消息後,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帶著近兩萬元趕到林某處「治病」,半個月後又再次向家裡要錢,其家人隨即報案。其他被害人經過「聖水治療」病情並無任何進展,也先後報案。
法律適用:
犯罪嫌疑人林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提示:
1、切忌「病急亂投醫」。由於看病吃藥關係到身體健康,如果感覺身體不適,應到正規醫院或診所看病。到小診所看病,即便有人介紹,也要注意查看該診所是否有相應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等,以及該醫生是否有行醫資質。
2、提高網絡信息的甄別能力。當網絡信息涉及到切身利益時,更要注意識別信息的可信度,更要聽從身邊親朋的意見,避免一意孤行,落入行騙者所設的陷阱。
3、崇尚科學,反對迷信。要相信現代醫學技術的發展與進步,切勿自欺欺人的寄希望於封建迷信,防止貽誤疾病治療的最佳時機。
房山檢察院 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