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浙江衛視 《中國新歌聲》舞臺,迎來了節目創辦以來最大咖的參賽者——來自中國臺灣的58歲歌手官靈芝。她在最後一場比賽時說的那句:「50歲以後,每年都要做一件轟轟烈烈的事」,讓人好奇地想去一探這個女人背後的故事。
中年離婚淨身出戶
1958年11月30日,官靈芝出生在臺北一個音樂世家。20歲那年,官靈芝放棄大學學業,離開臺北去了一個小城市,然後一家家餐廳地問:「要不要歌手?」一個月後,官靈芝成了多家餐廳爭搶的歌手。
21歲那年,官靈芝帶著新婚丈夫回到臺北的家。29歲,她生下女兒做了母親。
2002年,44歲的官靈芝和齊豫、蔡琴一起舉行了名為「一場巨匯」的演唱會,蟄伏多年的音樂才女,終於等來了事業的春天。
2003年,官靈芝和結婚25年的丈夫離婚。她淨身出戶,將價值近1億臺幣的財產都留給了前夫,一個人帶著16歲的女兒,從豪宅裡搬出來,出去租房住。
為什麼會這樣?坊間各種猜疑,但她從不回應解釋。她哪有時間去解釋?離婚後,她要掙錢養活自己和女兒,要給遭遇車禍住院的老母親治病。
跌倒了就哭一哭吧
多年以後前夫去世,官靈芝才終於透露當初離婚的真正原因。前夫得了重度抑鬱症,酗酒多年,她嘗試各種方法幫他戒酒,但是堅持8年卻收效甚微。「如果再不離婚的話,我會死掉的。」官靈芝說。
為何要淨身出戶?官靈芝說:「他快60歲了,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出去工作。而我好好的,還能出去掙錢。」
離婚後的官靈芝選擇了掙錢快也很辛苦的職業——銷售。2005年8月,官靈芝發了人生第一張專輯《官不住的好聲音》。「跌倒了就哭一哭吧,受了傷就敷點兒藥。那些跌倒的痛、生病的苦,一定會變成日後的勳章和音樂!」50歲生日來臨之際,官靈芝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做些轟轟烈烈的事
50歲生日那天,官靈芝默默寫下生日願望:「從現在開始,每年都做一件轟轟烈烈的事。」
官靈芝做的第一件轟轟烈烈的事情,就是籌備個人首張國語翻唱專輯《D8 do 低霸度》,以及全部由她自己創作的客語專輯《頭擺的你》(客家話,意為「很久以前的你」)。
2010年6月,榮獲「第21屆臺灣金曲獎」最佳客語歌手獎後,官靈芝突然想和女兒去旅遊。她遞給女兒一個飛鏢,讓她扔向牆上的世界地圖。飛鏢釘在了「美國」,母女倆就去了美國。
2012年6月,54歲的她與老牌歌手範怡文、秀璟成立「woman woman 我們」女子組合,推出組合EP《說,你愛我》。
2013年,官靈芝受邀去杜拜參加演唱會。官靈芝作為中國臺灣的唯一受邀嘉賓,最後一個壓軸演出。
56歲,官靈芝和20多年未見的老友塗惠源(臺灣金牌曲作者和製作人)偶然重逢。半年後,兩人合開的「live house」酒吧在臺北成立,每個星期至少有一天,官靈芝會去酒吧唱歌。
2015年,官靈芝接受被譽為臺版《芝加哥》的歌舞劇《辣妹上學去》主角的邀請。3個月後,她主演的歌舞劇《辣妹上學去》場場爆滿。
而以58歲的「高齡」參加《中國新歌聲》,則是官靈芝2016年做的「轟轟烈烈」的事。
問她想像過自己60歲的樣子嗎?官靈芝說她不想知道。因為對她而言,活在當下,珍惜眼前人,每年至少做一件自己認為轟轟烈烈的事才是最重要的。 (田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