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被治理乾淨的臨街牆面及商鋪捲簾門上,一夜之間又被人用黑色墨汁塗滿了「辦證」廣告。就這樣反覆好幾次,「牛皮癬」與城管鬥智鬥勇,展開激烈較量。這事兒發生在杭後陝壩鎮,究竟是何人所為?
10月份,杭錦後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調取商鋪監控視頻,獲取不到任何相關嫌疑人的蹤跡,只好再次粉刷。可幾天之後,「辦證」的小廣告又不約而至光臨了陝壩鎮臨街牆面,如此往復,杭錦後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耗費了大量人力財力也不能完全清理乾淨,於是向杭錦後旗公安局報了案。
留給辦案民警的唯一線索就是「辦證」所留手機號,為湖南婁底市。10月31日上午10時,治安大隊長王軍召集大隊民警召開案情部署會,安排民警排查全旗旅店、賓館,著重排查近期登記入住的湖南婁底市人員,並在沿街面被噴塗小廣告的商鋪及周邊進行監控視頻的調取,以便確定嫌疑人身份。
11月1日凌晨1時許,陝壩鎮的臨街牆面又出現了新的「辦證」噴塗小廣告。
當日17時,經過民警一天的調查,終於鎖定兩名嫌疑人,戶籍地為湖南婁底市,二人在我市的最後落腳點為臨河區某賓館,但是該二人已乘坐當日14:50的火車前往包頭。民警立即聯繫已經在包頭辦理其他案件的刑警大隊民警趙力庚,請他在包頭協助調查嫌疑人情況。同時,治安大隊選調6名民警於11月1日23時驅車前往包頭。此時,趙力庚在包頭車站派出所的協助下,確定嫌疑人到達包頭後在車站附近某賓館221室登記入住。而趙力庚也與派出所協助辦案的民警在嫌疑人入住的賓館外圍展開布控。
11月2日凌晨2點,王軍大隊長一行抵達包頭,與趙力庚匯合後,立即對賓館內兩名嫌疑人展開抓捕。現場抓獲王某和鄧某二人,同時查獲二人用於噴塗小廣告的作案工具(自製墨汁噴塗瓶)4瓶。這看似簡單的作案工具,卻是影響杭錦後旗市容環境的元兇。
隨後,辦案民警連夜將王某和鄧某二人帶回杭錦後旗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依法進行詢問。經過詢問,王某和鄧某承認自己用墨汁噴塗小廣告汙損牆面的違法事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杭錦後旗公安局分別給予王某和鄧某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的行政處罰,沒收二人所持墨汁、噴瓶等工具。
小貼士: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袁雅芹
通訊員 蘇日娜 張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