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根據@大連突發網友爆料,在甘井子泉水龍華路—源泉路東行方向,在路口左側兩個信號燈都是綠燈的情況下,自身車輛在第二車道往北站方向左轉卻被拍違章,當時路面標線顯示無左轉的箭頭。
網友表示,為何信號燈顯示可以左轉,地面標線顯示直行?並提醒小夥伴注意地面導向標識,別被信號燈誤導。
真的是信號燈與地標線矛盾,誤導車友了嗎?聽聽賈勝勇警官的給出的解答。
賈勝勇警官表示:這個問題很有代表性,已經有很多車友問過了,這裡再重新強調一下。1、車輛行經交叉路口兒,應當按照所行進方向對應進入到導向車道。
顯然,燈和線都沒錯。網友們的評論也基本一致。
和風Jason:上看標誌下看線,什麼時候選擇車道還要以信號燈為準了?信號燈是執行路口通行秩序的,不是選擇通行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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