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小攤販,帶著馬仔暴力壟斷荊州城區及周邊區域活禽市場,短短數年間,坐擁7000平方米活禽交易中心。2018年9月,荊州市公安局荊州區分局從一條中央掃黑除惡第七督導組批轉的線索,歷時10個多月,成功揭開李某團夥的「黑色市場」。
2018年9月13日,中央掃黑除惡第七督導組,向荊州區公安分局批轉一條線索:李某等人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當時李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正處於羈押狀態。該分局抽調多警種十多名精英成立專班,李某的胞弟黃某等8名團夥成員相繼落網。公安機關依法查封李某的房產和車輛,合計資產200餘萬元。
隨著案件的深入,民警的調查卻屢屢受阻。李某的淫威在當地形成強大心理震懾,不少受害商戶一聽是李某的案子,不敢做聲,警方取證困難重重。民警將李某團夥被瓦解的消息,製成「告知書」,印刷上千份,在荊州城區及周邊的所有菜市場、農貿交易市場進行宣傳,向群眾徵集李某團夥涉黑涉惡違法線索。
「我可以說,但必須秘密進行。」聽說李某等人被捕,很多商戶都鬆了一口氣。那段時間,小旅館、外地倉庫、池塘邊的小屋……只要接到舉報人電話,民警隨叫隨到,一條條線索接踵而至。
經調查,1996年,李某夥同他人成立某禽業股份有限公司,將草市街附近多家銷售活禽的攤位集中管理。為爭搶貨源,控制荊州城區及周邊活禽交易市場的供貨和銷售渠道,李某打壓同行業競爭對手,糾集刑滿釋放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枝及收取出門費、檢疫費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共計400萬元以上。
依靠蠻橫的暴力手段,李某在荊州城區及周邊確立「惡霸」地位,無人敢與之作對,其生意如同雪球一樣越滾越大。2005年4月,李某的禽業公司經營地點轉至荊州區海子湖路,面積一度擴張至7000平方米。
該案跨度時間長,原始證據的經久流失,法律要求的絕無瑕疵等等,每一項都在挑戰辦案民警的心理極限、身體極限、能力極限。歷時10個月的努力,專班民警走訪詢問近百人,掌握40多份證言證詞,查實李某團夥犯下的累累罪行。
2019年12月,荊州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的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罰,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