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一名女研究生和同學外出吃飯時,把一個裝有筆記本電腦的包遺忘在停車場一電動車上,被一男子順手拿走(此前報導)。7月5日,警方稱經過多方查找才聯繫上拿電腦的男子,並讓他把電腦交給警方。失主小甘說,電腦中所有的資料都沒有了。律師稱,若損失巨大可繼續報警追責。
▲已找回的電腦。受訪者供圖
小甘說,4日上午10時許,接到警方電話後,她委託朋友小鍾到派出所了解案件進展。小鍾到派出所後得知電腦已經找回。
5日上午,警方介紹說,接到失主報案後,經過多方查找終於聯繫上了拿電腦的市民。據該市民稱,自己取車時,發現車上無端多了一個電腦包,打開電腦包後,沒有發現任何失主的聯繫方式,向周邊看了一下,也不知道該歸還給誰,然後就拿著電腦包離開了停車場。警方和該市民說明情況後,對方就把電腦交給了警方。
小甘說,當時的電腦包裡,除了筆記本電腦以外,另有一串掛著U盤的鑰匙,還有一個無線滑鼠接收器。現在,警方幫找回的電腦包裡,除了電腦和鑰匙還在,U盤和無線滑鼠接收器不見了。
「重要的是,電腦裡所有資料都不見了,而且系統被重裝過,電腦原來作業系統是正版的,現在卻是盜版的。」她說,電腦購買時的價格6000元,用了一年。重要的是,電腦裡有研一這一年做實驗的所有數據和資料,還有幾篇已發表待見刊的論文資料,這是她一年的學術成果,沒有備份無法重做。此外,U盤裡保存的也是各種學習數據資料,對她也很重要。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認為,當事人的電腦被重裝,正版作業系統變成了盜版作業系統,而且電腦中所有資料丟失,如果這些情況是在該市民佔有電腦期間發生的,那麼他就涉嫌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趙律師說,有時無形資產比有形資產價值更高,如果當事人覺得電腦中資料價值巨大,應該找有資質的第三方對電腦中資料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後可以繼續報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編輯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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