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名女子虛構投資項目和購房優惠,以交納投資本金、購房定金等名義,在5個月時間裡,先後騙取三名市民71萬餘元,其中,騙取自己的初中老師34萬餘元。更為惡劣的是,在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期間,她還繼續詐騙他人錢財。8月13日,該女子因涉嫌詐騙罪被南寧市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學生稱有投資分紅項目,老師很心動
李女士是南寧一名初中教師。2019年10月,李女士生病住院,已畢業多年的女學生廖某某前來探望李女士時,跟李女士提到廣州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房地產投資分紅項目。廖某某說,她很看好這一投資項目,他們全家人在投資該項目,她和朋友一共投資80多萬元。前三個月的利潤是7%,三個月後是9%。到期後,返還本息。
「如果投資,可以隨時退錢。」廖某某信誓旦旦地說,並稱會跟公司籤訂一個合作協議書。過後,廖某某果真讓李女士籤訂一份合作協議書。
由於廖某某是自己學生,李女士不疑有他,先後將20多萬元轉給廖某某母親的銀行帳戶上和一個叫梁某某銀行帳戶。
轉錢後,李女士就開始等著每個月分紅。過後,李女士收到廖某某給兩筆共計6000多元所謂的「收益」。
先後被騙走34萬元,購房一事卻沒有進展
過了兩個月後,廖某某又找到李女士稱,該公司正在舉行一個購房大優惠活動,只有三天時間。
「我有購房優惠券,5萬元可抵25萬元。老師想要買的話,要趕緊決定。如果錢不夠,我可以幫忙墊資。」廖某某很是熱心。
正想購房的李女士聽後,心動。隨後,廖某某還帶李女士到位於長虹路一樓盤看房,聲稱認識該公司的大老闆,購房優惠力度大。
2019年12月19日,信以為真的李女士把5萬元購房款轉到廖某某母親的銀行帳戶。
就這樣,從2019年11月至12月19日,李女士先後分六次轉帳34萬餘元給廖某某。
據廖某某稱,等到月底再去與開發商籤購房合同事項,然而,購房的事卻一直沒有動靜。
在取保候審期間,又詐騙他人錢財
同年12月26日,已起疑心的李女士跟廖某某小學老師聯繫後得知,她購買廖某某所謂的購房優惠券,還有其他人也購買。李女士發現優惠券問題後,讓廖某某退錢。但案發前,廖某某一直沒有退錢。李女士等人報案。
今年3月11日,青秀警方將廖某某抓獲。後廖某某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今年4月,廖某某在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期間,又謊稱可以幫忙買到一樓盤的福利房,以交納購房定金、維修基金和稅費等名義騙取女子阿麗(化名)10萬餘元。
此外,今年1月至4月,廖某某還謊稱可以幫忙以內部價買到一樓盤的房產,以交納購買定金、預交購房款等名義騙取李先生27萬餘元。
據介紹,廖某某現年28歲,南寧人,無業。廖某某聲稱的投資分紅項目和購房優惠券均是其編造的謊言。那份合作協議書則是她到列印店隨便弄的。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了解到,當民警問廖某某為何接二連三編織謊言欺騙自己老師,廖某某稱,2019年底時,她資金很緊張,很缺錢,就想通過這種辦法搞點錢用。
對為何在取保候審期間繼續做違法行為?廖某某則解釋,為了還錢給自己的老師,才對其他人實施詐騙。但詐騙得來的錢,廖某某並沒有還錢給老師,而是用於吃喝玩樂,經常到夜店消費,出手闊綽。她僅退還李女士9.7萬元,其他的已揮霍一空。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臺請勿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