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天津、安徽及我區呼倫貝爾滿洲裡市等地均出現本土病例,為加強我旗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現就舉辦大型聚集性活動有關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1.主動報備。全旗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市場主體及全體居民群眾,如舉辦會議、培訓、講座、宴會、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動,應提前向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旗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經審核同意後方可舉辦。
2.做好消毒消殺。大型聚集活動舉辦單位或個人應提前做好活動場所消毒消殺、通風換氣等工作。應嚴控人員規模,勸導參加活動人員保持安全距離,規範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3.如實報告個人信息。參加大型聚集活動人員要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項相關工作,應主動出示「防疫健康碼」,如實報告、報備個人旅居史、接觸史和健康狀況。
4.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大型聚集活動舉辦單位或個人應對參加活動全部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要求參加活動人員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出示包含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如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的可疑人員,應立即向舉辦單位和個人報告,並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及時到定點醫院(旗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5.嚴格落實責任。全旗各部門單位、各蘇木鎮、嘎查社區應嚴格落實防控責任,對在監管範圍內、所屬轄區內舉辦的大型聚集活動進行嚴密監控,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